新版企业合伙协议样本5篇
篇1
一、引言
本协议旨在明确企业合伙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合伙关系,促进企业的稳定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二、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
1.企业名称:XXXX科技有限公司
2.经营范围:科技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等
三、合伙人及出资
1.合伙人姓名:张三、李四、王五
2.出资方式及金额:张三出资现金100万元,李四出资现金80万元,王五出资现金70万元
3.出资时间:各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出资
四、合伙期限及终止
1.合伙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企业解散之日止
2.终止情形:企业解散、合伙人一致同意终止等情形出现,合伙关系终止
五、利润分配及亏损处理
1.利润分配:企业利润按照合伙人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亏损处理:企业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承担
六、合伙事务执行及决策
1.执行事务合伙人:张三、李四、王五共同执行合伙事务,具体分工如下:张三负责技术研发,李四负责市场推广,王五负责财务管理
2.决策机制:企业重大事项由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决定,一般事项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共同商议决定
七、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权利:合伙人享有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利润分配等权利
2.义务:合伙人应当履行出资、参与企业经营等义务
3.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八、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1.争议解决:如各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
2.法律适用: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补充。协商不成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张三、李四、王五
日期:2025年5月10日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新合伙人与原始合伙人协商一致,就共同经营合伙企业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三条合伙企业经营场所:
第四条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合伙企业的设立时间:
第二章合伙人及其权利义务
第六条合伙人构成及姓名、出资方式、持股比例如下:
1.新合伙人:
2.原始合伙人:
第七条合伙人享有以下权利:
1.参与合伙事务的管理和决策。
2.享有合伙企业利润的分配权。
3.在合伙企业清算时,享有剩余财产的分配权。
4.其他法律规定的权利。
第八条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履行出资义务,按照协议约定缴纳出资额。
2.参与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3.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维护合伙企业的利益。
4.其他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章合伙事务管理
第九条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具体管理方式如下:
1.全体合伙人共同商议决定合伙企业的重大事务。
2.日常事务由指定合伙人负责处理,其他合伙人协助。
3.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和决定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合伙事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全体合伙人共同商议决定的原则。
2.效率优先的原则。
3.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章利润分配与亏损处理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优先分配给新合伙人。
2.再分配给原始合伙人。
具体分配比例根据合伙人的持股比例确定。
第十二条如果合伙企业出现亏损,亏损部分按照合伙人的持股比例进行分摊。如果部分合伙人无法承担亏损责任,其他合伙人应当协助其承担亏损责任。
第五章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
第十三条合伙企业因下列情形之一而解散:
1.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第十四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由全体合伙人共同进行,具体负责人为指定合伙人。清算过程中,应当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处理合伙企业的财产和债务。清算结束后,剩余财产按照合伙人的持股比例进行分配。如果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