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到期退租协议
?甲方(出租方):
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
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于[起始日期]签订了关于[标的物具体地址]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租赁合同),现原租赁合同即将到期,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退租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物或服务具体描述
1.租赁房屋:乙方承租的房屋位于[详细地址],建筑面积为[x]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具体用途]。该房屋内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列举主要设施,如空调[品牌及数量]台、冰箱[品牌及规格]台、床[数量]张等]。
2.附属设施:房屋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详细说明附属设施,如房屋外的停车位[数量]个、门禁系统、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等],双方确认上述附属设施在租赁期间可正常使用且无损坏(除正常损耗外)。
二、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权利
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乙方应支付的各项费用。
有权在乙方退租后对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如发现乙方存在损坏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情形,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或恢复原状。
2.义务
应在本协议签订后,按照原租赁合同的约定为乙方办理退租手续,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押金(如有)。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保证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符合安全使用标准,且无任何权利瑕疵或纠纷,不得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
在乙方退租前,应配合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检查和交接,对于乙方提出的合理问题应及时解决或给予明确答复。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权利
有权在本协议约定的退租日期前,按照原租赁合同的约定正常使用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
在完成退租手续后,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退还已支付的押金(如有)。
2.义务
应在原租赁合同到期日前,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甲方交还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
交还的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清洁、可正常使用状态,不得留有乙方的物品、垃圾等。对于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期间造成的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赔偿。
在交还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前,应结清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费、物业费、燃气费等。如因乙方未结清费用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乙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用途等,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三、租金及费用结算
1.租金结算: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至[退租日期]的租金,租金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共计人民币[x]元。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x]个工作日内将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费用结算
乙方应在退租前结清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燃气费等所有费用。甲方有权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缴费记录或实际使用情况,要求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乙方如有拖欠上述费用的情况,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费用金额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日的,甲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水、停电等措施,直至乙方结清所有费用及违约金为止。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押金退还
1.甲方应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交还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且结清所有费用后的[x]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支付的押金人民币[x]元全额退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如乙方在租赁期间对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的维修费用或赔偿金额。扣除后的押金如有剩余,甲方应按照前款规定退还乙方;如押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或赔偿金额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x]个工作日内补足差额。
五、房屋及附属设施交接
1.乙方应在原租赁合同到期日的前[x]天内,与甲方共同对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和交接。交接时,双方应填写《房屋及附属设施交接清单》(以下简称交接清单),详细记录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现状、数量、完好程度等情况。交接清单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在交接过程中发现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存在损坏或缺失的情况,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乙方应在交接后的[x]个工作日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