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800的实习生是否缴个人所得税
【问题】
我是一个刚从职业学校毕业被分到上海打工,我现在所在的公司说实习生要交个
人所的税。只要我们实习生每月的工资超过800元就要交个人所得税,想请问一
下税法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规定,工资、薪金
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两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同时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
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
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政策衔接问题的通
知》(国税发[2008]20号)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是指从2008年3
月1日(含)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每月2000元的减除
费用标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
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
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
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
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
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如果您与公司存在雇用关系那么应按“工资、薪金所
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每月2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如果您与公司没有雇用
关系那么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
除费用800元。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
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
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
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