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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工程合同诈骗(标准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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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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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合同、协议书模板——可编辑、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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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诈骗

【标准版合同/协议书】

甲方:**公司或**个人

乙方:**公司或**个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省**市**地

工程合同诈骗

警惕利用工程承包合同进行合同诈骗的案件

作者:区公安分局创建时间:2014-11-1614:33:30

2014年4月7日,经侦大队接宜宾市__公司的简__报案称:泸州市XX公司的朱XX、陈XX等人虚构泸州市纳溪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其公司有1000亩土地的煤制甲醇型汽油厂的基础平场挖填方2200万立方的土石方工程,宜宾市__担保公司与泸州市XX公司的朱XX、陈XX等人于2014年7月13日签订项目《土石方工程协议》,并向该公司缴纳35万元保证金后,发现该工程未批复,该公司位于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43号楼1单XX的办公场地已退租,人员已潜逃。经侦大队接案后,于2014年4月16日受理案件开展初查,经初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朱XX、陈XX等人,采取虚构事实,以不进行招标为名,于2014年3月至7月先后骗得四川XX公司、中XX公司、泸州XX公司、牟XX)、张XX、王XX、周XX等单位和个人为获得基础平场挖填方土石方工程缴纳的保证金、好处费共计200余万元,其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犯罪。

一、此类案件作案手法:

(一)虚拟身份:犯罪嫌疑人往往在一无工程、二无资金、三无固定人员、四无技术设备的情况下,利用虚假工商营业执照、虚假的挂靠手续,有的甚至使用全套伪造的手续等手段来虚构主体身份,以此来掩饰自己的假身份。

(二)采用虚假工程项目进行分包的手段:犯罪嫌疑人谎称自己已获得__工程,以该工程量大为由,需要转包部分工程为诱饵,与受害者签订虚假的承建合同,并以收取保证金的形式进行诈骗。

(三)作案后立即消失:犯罪嫌疑人运用上述手段进行诈骗,每次收取保证金的数额都很大,在得到一定数量的现金后,犯罪嫌疑人就立即消失。

二、防控措施

(一)建筑工程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应建立行业风险意识。在签订各类建筑工程合同前,应当通过工商、网络或自己的关系网等各种途径,了解对方的主体资格、注册资金、经营状况、履约能力等,尤其是对方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等情况,以便达到去假存真,这样会在较大程度上排除因假工程、假合同等一系列问题引起的合同诈骗,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和企业。

(二)“不要相信天上能掉馅饼”:此类合同诈骗犯罪通常都以高额的利润作诱饵,使受害人觉得面前就有一座“金矿”,从而忽视了嫌疑人所表露出的假的一面,盲目签订合同,以致受骗。

江阳区经侦大队

二_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第二种情况:如果查实王X与四建公司的关系确实属于挂靠关系,那么,王X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按老刑法规定,罪名为诈骗罪,刑期一样)。理由是:王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签订合同的形式,采取隐瞒事实的方法,使四建公司多次“自愿”地向其“拨付巨款”,并从中加以侵吞的行为,完全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特征。

第二篇:诈骗与合同诈骗

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别

作者:粟畅发布时间:2014-02-2415:12:36

【案情】

2014年2月份,被告人汪X因承包经营湖北省阳新县洋XX金牌煤矿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便邀冷X投资入股。经双方协商,冷X投资120140元,每月分红10000元,投资合同期限为5年。但汪X承包金牌煤矿的期限是从2014年2月28日至2014年2月28日止,为骗取冷X投资入股,汪X伪造了承包金牌煤矿合同书,伪造合同签订时间为2014年2月18日,伪造承包期限为五年。2014年2月25日,汪X拿出伪造的承包金牌煤矿合同书,冷X看后信以为真,双方便按诺签订了投资入股协议书。之后,冷X分五次付给汪X共102014元的投资款,该款被汪X用于了煤矿开支和赌博。

【分析】

这是一起典型的合同诈骗罪案。关于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分离,最早是在97年新修订的刑法中,将合同诈骗罪从一般诈骗罪中单列出来,并置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这一修订将更有利于规范和打击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违法犯罪活动。

根据刑法第266条之规定,诈骗罪是指“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而第224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关系,是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是包容竞合的法条竞合关系,因此二者有许多共同点:诸如二者都是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主观上都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故意;都侵犯了他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