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二)
表C.6.2-2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防水施工
一、通用安全交底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首先搞好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三级安全教育经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培训后,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入岗。未满18周岁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高处临边或者高空作业正确穿好安全带。
3.各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该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该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每天作业前,作业人员首先观察周边环境是否存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后方可操作。
5.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别人不受伤害。
6.施工作业时,严禁上下交叉作业,作业人员首先观察上面或下面是否有其他操作人员,确保安全后,方可操作。
7.施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时,要立即向班组长或现场管理人员报告,采取相关措施处理后,方可进行操作,如果有重大危险源的区域,要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应急措施,现场必须要专职安全人员进行监督。
8.施工作业人员每完成一道施工工序后,现场要及时工完场清,及时清理后周边存在危险杂物。
9.施工现场如果发现有人员受伤时,要及时向班组长或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并参与抢救伤员,并拨打120急救。
10.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严禁私自拆除,如临边防护、洞口防护、安全警示牌等。
11.严禁酒后上班,严禁穿拖鞋上班,严禁打架斗殴。凡是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作业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12.使用临时用电时严禁私拉乱接,需要接线时,通知专业电工接线。
13.各施工作业人员下班途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无证驾驶和酒后骑车和开车。路过人行道时候,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严禁横穿公路。骑电瓶车和摩托车人员,严禁超载搭载人员。
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
1.对施工区域原有屋面材料先拆除并清理干净,并将材料堆放到指定地方堆放。
2.施工作业时,应先外边后内的施工顺序,并施工至到安全位置,施工完毕,严禁高空进行抛物。
3.防水施工,如需要动火时,应办理动火申请许可,经同意后,现场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动火作业时,周边严禁堆放可燃、易燃物体。
4.遇6级大风时,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
5.现场使用的煤气罐严禁露天暴晒,使用完成后,应立即转移到其他地方,或者及时退还。
6.沥青防水施工时,施工作业人员应相互配合,严禁违规、违章操作。
7.施工作业人员,应观察周边其他施工人员,必要时应错峰进行施工作业。
8.施工作业时,严禁上下垂直交叉作业。
9.楼层内的住户相关设施,不能私自损坏,如未按管理要求损坏住户相关设施,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交底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签字:
接受交底人(作业人员)签字:
监督人(专职安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两份,现场管理人员、被交底人员各一份。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编制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