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次
1总则 1
2术语 2
3基本规定 4
4雨水调蓄排放规划设计 6
4.1暴雨径流计算 6
4.2下凹桥区雨水流量计算 6
4.3初期雨水收集设计 7
4.4雨水泵站设计 8
4.5雨水调蓄设施设计 8
4.6雨水调蓄排放设施布置 10
本标准用词说明 12
引用标准名录 13
条文说明 15
Contents
1GeneralProvisions 1
2Terms 2
3BasicRequirements 4
4PlanningandDesignofStormwaterStoringandDischarging 6
4.1rainstormrunoffCalculantion 6
4.2StormwaterRunoffCalculationofUnderpassRoad 6
4.3DesignofInitialRunoffCollection 7
4.4DesignofStormwaterPumpingStation 8
4.5DesignofStormwaterStoringFacilities 8
4.6ArrangementofStormwaterStoringandDischargingFacilities 10
ExplanationtoSpecialWordsinthisStandard 12
ListofQuotedStandards 13
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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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0.1为保障京津冀地区下凹桥区道路安全通行,提高排水系统安全可靠程度,消除城市积水,减轻内涝灾害,规范下凹桥区雨水调蓄排放规划设计方法与标准,制定此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京津冀地区内新建和改建的下凹桥区雨水调蓄排放系统的规划和设计。
1.0.3下凹桥区雨水调蓄排放规划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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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术语
2.0.1内涝localflooding
强降雨或连续性降雨超过城镇排水能力,导致城镇地面产生积水灾害的现象。
2.0.2雨水泵站stormwaterpumpingstation
分流制排水系统中,提升雨水的泵站。2.0.3汇水面积catchmentarea
雨水管渠汇集降雨的流域面积。2.0.4初期雨水initialrunoff
一场降雨初期产生的一定厚度的降雨径流,通常指初期污染物浓度较高的部分雨水。
2.0.5暴雨强度rainfallintensity
单位时间内的降雨量,工程上常用单位时间单位面积内的降雨体积来计,其计量单位以L/(s·hm2)表示。
2.0.6重现期recurrenceinterval
在一定长的统计期间内,等于或大于某统计对象出现一次的平均间隔时间。
2.0.7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recurrenceintervalforstormsewerdesign用于进行雨水管渠设计的暴雨重现期。
2.0.8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recurrenceintervalforlocalfloodingdesign用于进行城镇内涝防治系统设计的暴雨重现期,使地面、道路等
区域的积水深度和退水时间不超过一定的标准。2.0.9暴雨分区rainfallpartition
将某一地区划分为若干具有相同暴雨特征的区域。2.0.10设计雨型designedrainfallpattern
设计所采用的反映降雨强度随时间变化的典型降雨过程。2.0.11径流系数runoffcoeffici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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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汇水面积内地面径流量与降雨量的比值。2.0.12综合径流系数integratedrunoffcoefficient
在总汇水面积上各种不同性质地面的径流系数的面积加权平均数值。
2.0.13地面集水时间timeofconcentration
雨水从相应汇水面积的最远点地面径流到雨水管渠入口的时间,简称集水时间。
2.0.14高水系统stormwaterdischargedbygravity
下凹桥区及其周边地势较高的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