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调查评价导则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为履行自然资源部“两统一”职责,规范推进全国水资源调查评
价工作,服务水资源确权登记与资产管理、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水资源可持续管理,2023年《水资源调查评价
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纳入《2023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
计划》,编号:202312003。
计划下达后,按照《水资源调查监测工作思路》和《水资源调查
监测工作方案(2020-2025年)》部署要求,在中国地质调查局领导
下,由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组织,依托“全国水资源基础调查与分析
评价”项目,编制《导则》初稿,在进一步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
经修改完善,形成《导则》(征求意见稿)。
归口单位: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分技术委员会(TC93SC2)
承担单位: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实施单位: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工作时间:2023年—2025年6月
(二)协作单位
本标准编制任务的承担单位为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参加单位主
要有:中国地质调查局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中心、中国自然资源航
空物探遥感中心、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中国地
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
所、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
查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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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调查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西
安地质调查中心。
(三)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文鹏、郑跃军、曹祥会、李春燕、杨伟龙、
王珊珊、杨会峰、韩双宝、邹胜章、刘强、龚建师、张彦鹏、张俊、
李海涛、刘文波、王龙凤、吕晓立、刘可、袁富强、赵建明、祁晓凡、
王文中、岑鑫雨、李志明、李梦宇、毛立身、李文烨
(四)制定背景
为履行自然资源部以水资源为核心的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
需持续部署开展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以及与水资源相关的专项调查
评价,各地亦需要不定期开展相关工作,因此急需全国统一、系统的
水资源调查评价规范作为工作基础。2023年,自然资源部正式下达了
《水资源调查评价导则》标准制订计划,启动规范编制。
(五)起草过程
2020年1月,《水资源调查监测工作思路》编制完成,向部做专
题汇报并通过,为了规范统一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开始谋划水资源
调查评价规范。
2020年2月-2023年6月,编制项目组成立,系统学习了水利部
1999年发布的《水资源评价技术导则》(SL238-1999)以及《水资源
调查评价规范》(待报批),梳理存在的问题以及应用于水资源评价技
术的适用性等,并查阅我国、欧美、前苏联水文地质专家对水资源调
查评价的认识,先后咨询了水利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中心、北京
市地质环境监测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西北大学等单位专家意
见,形成系统的水资源调查评价思路。
2023年7月-9月,标准制定计划下达后,编制项目组着手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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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规范和评价方法研读,认真学习GB/T1.1-2020《标准化工作
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机构和起草规则》,梳理评价内容,编
制形成《导则》的基本结构和编写提纲。
2023年9月-2023年10月,编写组基于《导则》编写提纲,对
《导则》术语、总体要求、调查评价原则、调查评价范围、调查评价
内容、调查评价方法、成果汇总与表达等方面开展集中研编,形成《导
则》初稿。
2023年11月-12月,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自然资源部关于
开展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了开展水资源全要素调
查评价,为了落实自然资源部的要求,把地表水储存量、冰川储存量
以及海洋水资源纳入到《导则》中,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导则》内
容。
2024年1月-2025年3月,编写组分别组织了三次研讨会议对
《导则》初稿进行修改。2024年5月10日上午,邀请中国地质调查
局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