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3建设工程施工定标
建设工程施工定标与签订合同
通知中标人其投标已经被接受
决定中标人
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向所有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等
确定中标人的时间和方法
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由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或投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无效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Negative
Positive
方法二
方法一
发出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废话)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自发出之日起,双方的合同法律关系即已形成,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包合同意向书(什么情况?)对业主无法律约束力。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如何处理?
要约邀请: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公告。
要约:投标人发出的投标文件。
承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的义务、投诉及处理
中标人的义务
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按合同约定或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不得再次分包(注意理解)
负责及连带责任的主体、对象及客体
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投诉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受理顺序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受理决定
投诉与处理
签订合同的基本要求
(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
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程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
合同文件的组成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0.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1.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谈判与签订
除签订合同协议书外,还应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
投标保证金
返还的时间
金额
不返还的情形。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是指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联合体由牵头人办理)
时间及额度(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10%)
不提交履约担保的法律责任
担保形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担保书和现金(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等形式。也可采用承包商的同业担保。
1.银行保函最常用。
2.银行保函加现金形式:现金比例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5%
3.现金担保一般适应于工程规模较小的项目。
4.承包商的同业担保一般由实力强、信誉好的承包商为其提供履约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