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云南省大理市黄冈实验中学招聘教师(5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下列选项中既是公民权利也是公民义务的是()。
A.私有财产
B.人身自由
C.受教育
D.言论自由
【答案】:C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结合的,受教育既是公民享有的权利,也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一方面,公民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接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另一方面,国家有责任发展教育事业,公民有责任通过接受教育提高自身素质,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私有财产是公民受法律保护的合法财产权益,它属于公民的权利范畴,并非公民义务。人身自由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不是义务。言论自由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发表言论以及与听取他人陈述意见的基本权利,同样属于权利范畴,并非义务。综上,既是公民权利也是公民义务的选项是受教育。
2、某大学在校园内进行道路整修,施工期间未设置道路整修警示标志,导致路过的学生受伤,对此应由()承担责任。
A.该学校
B.受害人自己
C.该学校和受害人
D.该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
【答案】:A
【解析】本题可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施工致害责任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分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本题中,学校在进行道路整修时,属于在公共场所施工,但没有设置道路整修警示标志,导致过路学生受伤,学校作为施工人未能履行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义务,因此应当承担责任。受害人在正常过路的情况下,没有过错,不应该自己承担责任。学校是独立的责任主体,其上级主管部门并不直接对学校施工过程中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所以,应当由该学校承担责任。
3、长期总供给曲线()。
A.向右上方倾斜
B.向右下方倾斜
C.是一条垂线
D.是一条水平线
【答案】:C
【解析】长期总供给曲线表示在长期中,经济的产出水平取决于技术、资源等,与价格水平无关,所以是一条垂线。
4、()不能作为外部行政监督的主体。
A.人民群众
B.社会组织
C.政府机关
D.社会团体
【答案】:C
【解析】外部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以外的监督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的监督。人民群众可通过多种途径如信访、举报等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社会组织、社会团体也能凭借自身的影响力和专业能力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而政府机关进行的监督属于内部行政监督,是行政系统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监督,所以政府机关不能成为外部行政监督的主体。
5、近期,A市工商局依据投诉线索,对某工厂开展突击检查,现场查扣该工厂生产的假冒LV、GUCCI等国际知名品牌的各类物品近2000件,该扣押行为属于()。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执行
C.行政强制措施
D.非行政行为
【答案】:C
【解析】该题主要考查对不同行政行为类型概念的理解和区分。我们需要明确题干中工商局查扣假冒商品这一行为的性质,并与各选项所代表的行政行为特征进行对比分析。首先,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通常表现为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重点在于对违法行为的惩戒。而题干中工商局查扣假冒商品并非主要为了惩戒,而是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所以不是行政处罚。其次,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一般是在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决定之后采取的强制手段。本题中并没有涉及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情况,所以不是行政强制执行。再次,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工商局现场查扣假冒商品,是为了制止工厂的假冒生产行为,防止假冒商品进一步流入市场造成危害,属于对财物实施的暂时性控制,符合行政强制措施的定义。最后,非行政行为是指不具有行政职权性质的行为,而工商局作为行政机关,其查扣假冒商品的行为是基于行政职权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属于行政行为。综上,该扣押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6、被国际同行誉为“杂交水稻之父”的人物是()。
A.袁隆平
B.杨正宇
C.钱学森
D.王选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重要人物的相关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