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鲁迅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游山西村》陆游
山路元无雨,空翠湿人衣。《山中》王维
故园东望路漫漫,双袖龙钟泪不干。《逢入京使》岑参
宝马雕车香满路。《青玉案·元夕》辛弃疾
了解作者
《未选择的路》的灵感来自作者罗伯特·弗罗斯特他在英国最好的朋友爱德华·托马斯。弗罗斯特经常与托马斯在乡间散步:托马斯不停地想要选择一条可以使他向他的美国朋友展示某种奇异的植物或者奇特的风景的路。但是,每次散完步,托马斯都要为做出的选择后悔,为没选择更好的方向他本来可以向弗罗斯特展现的那些事物而长吁短叹。
从这长吁短叹中弗罗斯特悟到了一些东西。因此,在他作为一个成功的、新近被发现的诗人回归美国后不久,当他想起这件事情时,弗罗斯特装出自己就是爱德华·托马斯而写出了《未选择的路》。
诗人出生于圣弗朗西斯科一个教师家庭,他对诗歌很有的兴趣。他一边教书、管理农场,一边继续自己的诗歌创作。但在此期间,他的诗歌一直得不到当时美国诗界的承认,为此,他感到痛苦和忧虑。
1912年,弗罗斯特已经38岁,为了让心爱的诗歌能发表,他作出了一个重要的选择,放弃他在一所师范学校教书的职业,放弃本来可能更加平静、安稳的生活,远渡重洋,来到了英国伦敦。当时,对于诗人来说,教书可能是一条平坦通畅的生活道路,而写诗的道路则可以说充满了幽寂荒凉。但是,诗人坚定而执着地选择了诗歌创作的道路。
伫立(思索)
决定(选择)
选择之后的怅惘
多年之后的回顾叹息
第一节写诗人站在林间交叉路口,久久踌躇,望着那一条消失在丛林深处的小路,陷入了深思。
第二节,诗人选择了其中一条有挑战性的路,这条路是荒草萋萋,十分幽寂,却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第三节,诗人踏上了自己选择的小路,开始了艰难的跋涉。可这时候心中对于另一条路也很留恋的,虽然作出了选择,但心中仍有踌躇,万一这一次的选择是一个错误,将难以再回返了。
最后一节,诗人遥想将来对往事的回顾:在一个小树林中,选择了其中一条路,从此决定了自己一生的路。
在社会中,生活中也有象征手法的例子,如奥运五环的颜色就带有象征意义蓝、黄、黑、绿、红五环代表以奥林匹克精神参赛的五大洲。
许多花也有着自己的象征意义,如:剑兰:高雅长寿;康乃馨:慈祥温馨
2,对象和用法不同。
比喻是以一物比另一物,它的对象是让人看得见、听得见、摸得着的具体对象,“本体”和“喻体”都是具体的事物,而象征是以某一具体的喻体来表现一相似或相近的抽象事物(概念、思想和感情),它绝不停留在某一具体事物上。象征是以物来显示意义,即不把意思直接说明白,让读者自己去联想、领会,象征意义往往是抽象的、不可捉摸的。
象征与比喻的区别:
1,二者的性质不同。
比喻是一种修辞手法,用跟甲事物有相似之点的乙事物来描写或说明甲事物,是修辞学的辞格之一。而象征是表现作品主题的艺术创作手法,属于文艺学范畴。它是一种表现手法。
这条路更具挑战性,更有魅力,表现出作者开拓进取的人生态度。
人生必定面临取舍,做出了一种选择就不能体验另一种选择的无奈。人生是有限的,但追求是无限的。
因为未选择其实也是一种选择。现实中,人们做出某些选择之后,常常会后悔,从而产生了对未选择的留恋。
作者把重点放在写未选择的路上,也是因为人生道路的选择有时带有偶然性、随意性,而且有很多,但只能选择一条路。未选择的路让人更留恋。
这样写是对人生的真实写照,更能打动读者,引人深思。
领会主旨
本诗借自然界的路来写人生之路,告诫人们人生只能选择一条路,不能随波逐流。如果选择了就不能回头,因此要经过自己慎重的思考,做出独立自主的选择。
《未选择的路》是一首哲理抒情诗,它表面平易,实则蕴含深邃的哲理;看似倾诉个人经历,实则表达人们的共同感受。在这首诗里,弗罗斯特抓住林中岔道这一具体形象,用象征的手法引起人们丰富生动的联想,烘托出人生岔路这样具有哲理寓意的象征。诗人选择的是人们司空见惯的林中岔道,来阐发如何抉择人生道路这一生活哲理。告诉人们人生之路选择要慎重、仔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