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上半年四川宜宾市江安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1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肖某欲通过银行转账向李某支付5万元,但因操作失误将款项转给了王某。王某收到款项后将其用于炒期货,并获利1万元。15天后,肖某发现了转账错误,要求王某返还5万元本金,并主张分割1万元的获利,王某则拒绝了肖某的要求。在此情况下,下列关于该案件的表述,正确的是()。
A.王某无需返还给肖某钱
B.王某应当返还肖某5万元
C.王某应该返还给李某6万元
D.王某应当返还肖某6万元
【答案】:B
【解析】本题可依据不当得利的相关法律规定来分析各个选项。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在本题中,肖某误将5万元转给王某,王某取得该5万元没有合法依据,构成不当得利,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也就是肖某。对于王某用该5万元炒期货获利的1万元,虽然这1万元是基于不当得利的款项产生的收益,但在这种情况下,受益人王某在取得利益时并不知道没有合法根据,属于善意的不当得利人。根据法律规定,善意的不当得利人一般只需返还现存利益,而对于所获的利益,不承担返还义务。所以王某只需返还肖某误转的5万元本金。综上所述,王某应当返还肖某5万元。
2、甲因老板乙调动其岗位而心怀怨恨,欲伤害乙,于是骗乙外出聊天。聊天时,甲趁乙不备持刀捅刺乙后立即逃离现场。逃跑途中,甲心生悔意返回救援,却发现乙已被他人送往医院,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则对甲()。
A.应按照故意杀人罪严厉处罚
B.因免除处罚
C.应从重处罚
D.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答案】:D
【解析】本题可根据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概念来判断甲的犯罪形态,进而确定对甲的处罚。###分析题干中行为人的行为-甲主观上具有伤害乙的故意,并且实施了用刀捅乙的行为,但在逃跑过程中产生悔意,返回欲救乙时发现乙已被他人送往医院且脱离生命危险。###分析各情况适用的法律规定-**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结合题干判断甲的犯罪形态并确定处罚-甲虽有悔意并回去救乙,但乙脱离生命危险是因为他人将其送往医院并抢救,并非甲自动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所以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中止。-甲用刀捅乙的行为未能导致乙死亡(即犯罪结果未得逞),是由于他人送医救治这一甲意志以外的原因,因此甲的行为构成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题干中甲的行为构成犯罪未遂,所以对甲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3、下列哪一行为不属于外部行为()。
A.行政许可行为
B.行政征收行为
C.行政立法行为
D.行政处分行为
【答案】:D
【解析】本题可根据外部行政行为和内部行政行为的定义来判断各选项。外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对社会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针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作出的行政行为。而内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内部行政组织管理过程中所作的只对行政组织内部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行为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是行政机关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时针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行为,属于外部行政行为。行政征收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权,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强制性征集一定数额金钱和实物的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为,属于外部行政行为。行政立法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行政法规和规章是针对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行政机关对社会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属于外部行政行为。行政处分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有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一种惩罚措施,是行政机关对内部人员作出的行为,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不属于外部行政行为。综上,答案是行政处分行为。
4、执行对象为不动产的,征收机关应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A.行政机关
B.不动产
C.被执行人
D.上一级行政机关
【答案】:B
【解析】在行政强制执行相关规定中,当执行对象为不动产时,征收机关应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是基于便于对不动产进行实际执行操作以及遵循属地管辖原则。因为不动产具有不可移动性,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更有利于对该不动产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控制和处理,能够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