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北京石景山区招聘社区工作者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______对于海啸相当于大意对于______。()
A.地震——事故
B.消防员——成功
C.丧生——困难
D.损失——粗心
【答案】:A
【解析】地震可能引发海啸,大意可能引发事故,所以得出相应结论。
2、甲乙两人从P、Q两地同时出发相向匀速而行,5小时后于M点相遇。若其他条件不变,甲每小时多行4千米,乙速度不变,则相遇地点距M点6千米;若甲速度不变,乙每小时多行4千米,则相遇地点距M点12千米,则甲乙两人最初的速度之比为()。
A.2∶1
B.2∶3
C.5∶8
D.4∶3
【答案】:A
【解析】设甲、乙最初速度分别为(v_1)、(v_2)。甲提速时,乙少走(6)千米;乙提速时,甲少走(12)千米,且两次提速后相遇时间相同。根据路程变化和速度变化关系可得(v_1∶v_2=12∶6=2∶1)。
3、甲的摩托车被盗,甲借了朋友的摩托车在丢车附近搜寻,偶然发现乙骑的正是自己丢失的摩托车,甲大声呵斥,乙弃车逃跑,甲紧紧追赶乙至一条大河边,并将乙撞入河中,甲见乙在水中挣扎便骑车离开,后乙溺水身亡。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构成故意杀人罪
B.甲构成故意伤害罪
C.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D.甲属于自救行为,不构成犯罪
【答案】:A
【解析】本题可结合各罪名的构成要件以及自救行为的定义来逐一分析。首先,甲的摩托车被盗,其发现盗窃者乙并将其撞入河中后,见乙在水中挣扎而骑车离开,最终导致乙溺水身亡。对于甲的行为,不属于自救行为。自救行为是指权利受到违法行为侵害的人,在国家机关尚未依照法律程序采取措施之前,依靠自己的力量救济,实现自己权利的行为。但自救行为的手段应具有适当性,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本案中,甲在乙弃车逃跑后将其撞入河中,且在乙水中挣扎时不管不顾骑车离开,其行为明显超出了自救行为的必要限度,因此不构成自救行为。接下来分析各罪名。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甲将乙撞入河中后,在明知乙可能会溺水死亡的情况下,有能力救助却骑车离开,主观上具有放任乙死亡结果发生的间接故意,客观上导致了乙溺水身亡的结果,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其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而本案中甲的行为最终导致乙死亡,并非单纯的伤害身体健康,所以不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但本案中甲是在明知乙在水中挣扎可能死亡的情况下骑车离开,并非是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导致乙死亡,所以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综上,正确答案是甲构成故意杀人罪。
4、陈某在乘坐公交车时,因上车问题与公交司机王某发生冲突,其不顾车上其他乘客的安危,直接用拳头击打王某头部,这种行为妨碍了王某的安全驾驶,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危害。陈某应承担()。
A.民事责任
B.行政责任
C.刑事责任
D.道德责任
【答案】:C
【解析】陈某用拳头击打公交司机头部,妨碍其安全驾驶且危害公共安全,这种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民事责任主要是平等主体之间因侵权或违约等行为承担的赔偿等责任,陈某的行为并非简单的民事侵权或违约行为,不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通常是违反行政管理法规而承担的责任,一般针对情节相对较轻、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陈某的行为已超出行政责任范畴。道德责任主要依靠社会舆论、内心信念等软约束,而陈某的行为已触犯法律,不能仅用道德责任来约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构成犯罪。陈某不顾车上乘客安危,击打公交司机头部妨碍安全驾驶、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应承担刑事责任。
5、有经验的汽车师傅通常会告知徒弟,冬季洗车宜使用()。
A.温水
B.盐水
C.玻璃水
D.冷水
【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生活常识中冬季洗车的适宜用水。冬季气温较低,若使用冷水洗车,由于车身温度与冷水温差较大,冷水会使车漆表面因突然降温而产生收缩,时间长了容易导致车漆受损、开裂,影响车漆的使用寿命和美观度,所以冷水不适合冬天洗车。盐水具有腐蚀性,长期用盐水洗车会对汽车的金属部件、车漆等造成腐蚀损害,加速汽车部件的老化和损坏,所以盐水也不适合用来冬天洗车。玻璃水主要用于清洁汽车挡风玻璃,去除玻璃上的灰尘、污渍等,其成分和功能主要是针对玻璃清洁设计的,并非用于清洗整个车身,所以玻璃水不能作为冬天洗车的用水。而温水的温度相对适中,既能有效去除车身的污垢,又不会因温差过大对车漆等造成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