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安徽宿州市立医院招聘编外人员42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下列关于简报的叙述,错误的是()。
A.简报的版头没有固定样式
B.简报的内容由报头、报核、报尾三部分构成
C.简报的末尾处应标明份数、分送单位等要素
D.“简讯”“内部参考”“情况反映”等都属于简报文体
【答案】:A
【解析】简报有特定规范的格式,其版头是有固定样式的,包含简报名称、期数、编发单位、印发日期等要素,所以说简报的版头没有固定样式这一说法错误。简报的内容通常由报头(包含简报名称、期数、编发单位、印发日期等)、报核(正文内容)、报尾(注明发送范围、印发份数等)三部分构成,所以“简报的内容由报头、报核、报尾三部分构成”说法正确。简报的末尾处也就是报尾部分,应标明份数、分送单位等要素,所以该说法正确。“简讯”“内部参考”“情况反映”等都具有简报快速、简洁传递信息的特点,属于简报文体,所以该说法正确。综上所述,叙述错误的是版头没有固定样式。
2、2019年4月,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举行。
A.上海
B.北京
C.天津
D.深圳
【答案】:B
【解析】2019年4月25日至27日,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因此该题的正确地理位置是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均不是此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的举办地。
3、张某遗失的名表被李某拾得。1年后,李某将该表卖给了王某。再过1年,王某将该表卖给了郑某。郑某将该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维修,因郑某不付维修费与朱某发生争执,此时张某得知事情原委。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手表
B.张某可请求王某返还手表
C.张某可请求郑某返还手表
D.张某可请求朱某返还手表
【答案】:D
【解析】本题可依据《民法典》中关于遗失物的相关规定来分析各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而判断张某对不同主体是否有返还手表的请求权。首先,张某遗失的名表被李某拾得,此时手表属于遗失物。根据法律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李某拾得手表后,将其卖给王某,李某属于无权处分。之后王某又将手表卖给郑某,郑某将手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维修。对于拾得人李某,其拾得遗失物后应返还给权利人张某,但1年后李某已将手表卖给王某,此时手表已不在李某处,张某无法请求李某返还手表。对于王某,虽然王某曾是手表的占有人,但在王某将手表卖给郑某后,王某已不再占有该手表,所以张某也无法请求王某返还手表。对于郑某,其作为现手表的占有人,张某在知道原委后,若自知道之日起二年内,有权请求郑某返还手表。对于朱某,朱某是基于维修合同合法占有该手表,且其不知情,朱某享有留置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所以张某不能请求朱某返还手表,而应先解决郑某与朱某之间的维修费用纠纷等问题。综上,张某可请求郑某返还手表。
4、孙某欲持刀杀害陈某,在实施伤害行为过程中,因心生怜悯而主动放弃犯罪,后孙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孙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中止
B.犯罪既遂
C.犯罪未遂
D.犯罪预备
【答案】:A
【解析】本题可根据犯罪中止、犯罪既遂、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的定义来判断孙某的行为属于何种犯罪形态。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本题中,孙某在持刀伤害陈某的过程中,因心生怜悯主动放弃了犯罪行为,其行为符合犯罪中止中自动放弃犯罪这一条件,因此属于犯罪中止。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在本题中,孙某因主动放弃犯罪,并未完成犯罪行为,没有达到犯罪既遂的状态。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而孙某是主动放弃犯罪,并非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所以不属于犯罪未遂。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本题中孙某已经开始持刀伤害陈某,进入了犯罪的实行阶段,并非处于犯罪预备阶段。综上,孙某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5、什么是垃圾?垃圾是人的欲望在地球上留下的一堆龌龊的、很难抹去的、要掩鼻而过的脚印。哪里有人欲,或者说,哪里有人的脑,那里就会留下一堆垃圾。乡村也有垃圾,但其数量和质地远不及城市。因为都市里的欲火旺,且品种多样。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