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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年注会考试《经济法》考点解读第09章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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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15
总字数:约4.06千字
文档摘要

第二单元商业汇票

【考点2】汇票的出票(P349)(单选题、单选题、单选题、多选题)

1.出票的记载事项

(1)绝对必要记载事项(7项):未记载的,汇票无效

汇票上必须记载的事项包括:表明“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和出票人签章。

【解释1】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步记载,两者必须一致,否则票据无效。

【解释2】票据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能更改,否则票据无效。

【解释3】金额必须是确定的数额,假如汇票上记载的金额是不确定的(如100万元如下),汇票无效。

【解释4】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但汇票、本票不能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