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教体系统编外人员招聘(3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无论受益者数量多少,个人从其中获得的收益权是保持不变的”这句话反映了公共产品的()
A.非竞争性
B.非排他性
C.外部性
D.恒量性
【答案】:A
【解析】这句话反映的是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非竞争性指的是一个人对公共产品的消费不会减少其他人对该公共产品的消费,即增加一个消费者不会影响其他消费者从该公共产品中获得收益,无论受益者数量多少,个人从公共产品中获得的收益权保持不变。非排他性强调的是无法排除他人对公共产品的消费;外部性是指一个经济主体的行为对其他经济主体产生的影响;并不存在公共产品“恒量性”这一特性。所以此描述体现的是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
2、室外出现闪电时,选择躲在()较为适宜。
A.汽车里
B.空旷的场地
C.大树下
D.沟渠旁
【答案】:A
【解析】这道题考查在室外发生闪电时的安全躲避场所知识。解题关键在于判断每个场所是否能避免雷击威胁。当室外发生闪电时,空旷的场地无遮挡,人易成为雷击目标,且闪电可能直接击中地面产生跨步电压,对人体造成伤害,所以不适合躲避。大树相对周围物体较高,在雷雨天气中容易被雷电击中。当雷电击中大树时,强大电流会通过树干传导至地面,此时躲在大树下,人可能因接触到电流而遭遇危险。沟渠旁地势较低且潮湿,容易积聚雨水,电导率较高,闪电可能会通过雨水等传导至沟渠旁,使人面临被雷击的风险。而汽车外壳通常为金属材质,金属是导体,当雷电击中汽车时,电流会通过金属外壳传导至地面,形成一个静电屏蔽的环境,车内人员相对安全。所以在室外发生闪电时,汽车是比较合适的躲藏地点。
3、根据我国民法规定,未满()周岁的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A.六
B.八
C.十
D.十四
【答案】:B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未满八周岁的人属于无民事责任能力人。
4、下列关于公文格式构成规范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A.发文机关标志需在规范简称后加“文件”二字
B.其成文日期,可为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C.附注,是公文在传达范围内需说明的具体事项
D.发文字号,一般由发文机关的代号、年份组成
【答案】:D
【解析】发文机关标志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另一种是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所以“发文机关标志需在规范简称后加‘文件’二字”表述错误。成文日期是公文生效的时间,可为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该项描述正确。附注是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也就是公文在传达范围内需说明的具体事项,该项描述正确。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并非只由发文机关的代号、年份组成,该项描述错误。因此题目中不正确的描述有“发文机关标志需在规范简称后加‘文件’二字”和“发文字号,一般由发文机关的代号、年份组成”。
5、某照相馆未经张明同意,擅自将张明的生活照放在橱窗中进行宣传,该照相馆侵犯了张明的何种民事权益?()
A.姓名权
B.名誉权
C.肖像权
D.荣誉权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对民事权益的理解和区分。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本题中照相馆并未涉及对张明姓名的非法使用等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名誉权是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题干中没有体现出照相馆的行为损害了张明的名誉,降低其社会评价等侵犯名誉权的情况。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法律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本题中照相馆未经张明同意,擅自将其生活照放在橱窗中进行宣传,具有营利目的,明显侵犯了张明的肖像权。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题干中不存在照相馆侵犯张明荣誉权的相关描述。综上,该照相馆侵犯了张明的肖像权。
6、下列选项中,哪一行为不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A.武某非法拘禁被害人,殴打被害人致被害人重伤
B.张某经年满16周岁少年本人同意,摘取该少年肾脏
C.某黑社会成员年满20周岁,因违反帮规,在其同意情况下,被截断一根手指
D.李某是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暴力取证致其伤残
【答案】:C
【解析】非法拘禁中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因此非法拘禁被害人并殴打致其重伤,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18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以故意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