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春季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市县分公司招聘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分别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工作的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
A.统计
B.地方志
C.发展改革
D.统筹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关于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编纂主体的规定。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具有权威性、系统性和综合性等特点,是反映当地历史、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重要文献资料,需要有专门的机构按照规划进行组织编纂。统计工作主要侧重于对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等,与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的编纂并无直接关联,所以负责统计工作的机构并非本题所要求的编纂组织主体。发展改革工作主要涉及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项目审批、政策制定等方面,重点在于推动经济发展和改革,与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的编纂业务不相关,因此负责发展改革工作的机构也不是本题的正确答案。统筹一般指统一筹划、协调,它并不是一个具体的职能部门或工作机构,不能作为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的实体主体。而地方志工作机构专门负责地方历史文化资料的收集、整理、研究和编纂等工作,具备专业的人员和资源,能够按照规划科学、系统地组织编纂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所以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符合相关规定。综上所述,正确答案是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
2、甲下班时误将同事的同款手机当成自己的手机带回家,那么甲对该手机的占有不属于()。
A.无权占有
B.善意占有
C.他主占有
D.直接占有
【答案】:C
【解析】无权占有是指无本权的占有。甲误将同事的同款手机当成自己的手机带回家,没有合法依据占有该手机,属于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自己的占有为无权占有。甲是下班时误拿,主观上不知道自己的占有是无权的,属于善意占有。直接占有是指直接对物进行事实上的管领和控制。甲将手机带回家,直接对手机进行了管领和控制,属于直接占有。他主占有是指占有人以非所有的意思而对他人财产进行的占有。而甲误将手机当成自己的,是以所有的意思进行占有,并非他主占有,所以甲对该手机的占有不属于他主占有。
3、公共管理协调中,凡事需以大局为重,以公共利益和总体目标为基本准则,这属于()。
A.动态原则
B.周密原则
C.整体原则
D.自觉原则
【答案】:C
【解析】以大局为重,以公共利益和总体目标为基本准则,强调的是从整体的角度去考虑和处理问题,这体现了公共管理协调中的整体原则。动态原则侧重于管理协调应随着环境等因素的变化而动态调整;周密原则强调在协调过程中要周全、细致;自觉原则强调参与协调的主体自觉主动地进行协调。所以该题应选择体现从整体出发的原则。
4、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些权利属于()。
A.绝对权利
B.相对权利
C.对人权利
D.道德权利
【答案】:A
【解析】公民的权利都不是绝对的,需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和约束。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并不是无边界的,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所以不属于绝对权利。相对权利是在一定条件、范围和限度内行使的权利。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需要遵循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等规定,符合相应的程序和要求,是相对的权利。对人权利是指特定权利主体对特定义务主体享有的权利,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并非这种特定主体之间的权利关系。道德权利是基于道德准则而享有的权利,而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是由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法定权利。综上所述,这些权利属于相对权利。
5、李某在下班回家途中,发现有人正在盗窃工厂仓库内的生产器材,于是上前阻拦,窃贼拿出匕首刺向李某,在搏斗过程中,李某用力将窃贼推倒在地,窃贼头部撞到被盗器材的铁角上当场死亡。李某的行为是()。
A.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B.过失致人死亡,承担较轻的刑事责任
C.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D.间接故意杀人,但由于李某是为了保护他人的利益,应当免除刑事责任
【答案】:A
【解析】本题可依据正当防卫、过失致人死亡、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以及间接故意杀人的定义和构成要件,结合题干中李某的行为进行分析判断。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在本题中,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