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浙江省农发集团社会招聘76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这启示我们应该()。
A.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B.制定科学的考核制度,确保权力的公开公正运行
C.完善民主、健全法制,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D.发挥社会舆论的导向作用,消除特权思想的影响
【答案】:C
【解析】“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强调了人民群众对政治得失有直接的体会和认知,体现了民主的重要性,说明要充分发扬民主,让民众参与到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等方面;“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着重指出需要用权力来制约权力,也就是要依靠法制来规范和约束权力。这两句话共同启示我们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具体途径就是完善民主并健全法制。保障公民知情权只涉及到了民主的一部分内容,不能全面体现两句话的主旨;制定科学考核制度主要侧重于内部管理和权力运行的规范,不够全面;发挥社会舆论导向作用,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权力的运行和特权思想,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且消除特权思想说法过于绝对。所以综合来看,完善民主、健全法制,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最符合两句话启示的要点。
2、有专家担心转基因作物可能对环境有危险。比如在美国栽种的那种能抗虫害的玉米和棉花,可能加快出现一些更难对付的害虫。这类作物的所有分子都分泌出一些微量的“杀虫药”,一种像任何一种农药一样能选择杀死某些害虫的“雾剂”。对这段话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新害虫的出现与能抗虫害作物分泌的“雾剂”污染环境有关
B.美国的转基因玉米和棉花品种是无法对付害虫的
C.能抗虫害的作物可能促使更难杀死的害虫出现
D.能抗虫害的作物,在抗虫害的同时,又保护了一些害虫
【答案】:C
【解析】第一项错误,文中没有涉及相关内容。第二项错误,美国栽种转基因玉米和棉花品种“可能加快出现一些更难对付的害虫”,而不是它不能对付害虫。第三项正确,由“比如在美国栽种的那种能抗虫害的玉米和棉花,可能加快出现一些更难对付的害虫”可知,转基因作物可能促使更难对付的害虫出现。第四项错误,“选择杀死某些害虫”是指作物分泌的“杀虫剂”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针对性,而不是“保护害虫”。因此答案选第三项。
3、我国宪法宣誓制度规定,凡是经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正式就职时需要公开向宪法宣誓。这表明()。
A.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
B.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C.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最为严格
D.宪法是一切组织或者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答案】:D
【解析】题目描述了我国宪法宣誓制度,即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需公开向宪法宣誓。这一制度强调了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是因为宪法是一切组织或者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国家工作人员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其行为必须以宪法为根本遵循,向宪法宣誓体现了他们对宪法权威的尊重,以及对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承诺。而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强调的是宪法在立法层面的基础地位;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突出的是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在法律体系中的约束作用;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最为严格,体现的是宪法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在制定修改环节的保障。这些内容虽然都是宪法的重要特征,但与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向宪法宣誓这一行为所直接体现的核心意义不符。因此,这一制度表明宪法是一切组织或者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4、权利和利益在法律层面是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权利指的是法律所认可并加以保护的()。
A.目的
B.利益
C.手段
D.形式
【答案】:B
【解析】权利和利益在法律语境下紧密相连,权利本质上是法律对特定内容的承认与保护。法律存在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保障社会主体的正当利益,当某种利益被法律所承认和保护时,它就以权利的形式表现出来。从目的角度看,权利是为了实现某种利益,而不是法律所承认和保护的目的;手段是达成目的的方法,权利本身并非实现某种抽象目标的手段;形式是事物存在的外在表现,权利也并非单纯的外在形式。所以法律所承认和保护的应是利益。
5、以下关于我国财产所有权的说法中,有误的是()。
A.财产所有权是一种最完全的物权权利
B.财产所有权并非一种绝对权
C.财产所有权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
D.财产所有权客体只包括特定的物体和财产
【答案】:B
【解析】财产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一种最完全的物权权利,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意味着所有人对其财产享有垄断的支配权,排除他人干涉其行使所有权。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