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江苏苏州市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人员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王某身为国有企业会计,私自挪用了一笔数额较大的公款用于给某网红主播打赏,一个月后被单位发觉,其行为属于()。
A.贪污罪
B.挪用公款罪
C.滥用职权罪
D.职务侵占罪
【答案】:B
【解析】本题可依据各罪名的定义和构成要件来判断王某的行为属于哪种犯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该罪的本质特征是行为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使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而题干中王某只是私自动用公款打赏,并不是将公款非法占为己有,没有改变公款的所有权,所以其行为不属于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在本题中,王某作为国有企业会计,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他私自动用数额较大的公款给网红主播打赏,这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虽然一个月后被单位发现,但符合挪用公款罪中“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以及“数额较大”的构成要件,所以王某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该罪主要强调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职责要求,不正当行使职权导致严重后果,而本题中王某的行为主要是挪用公款用于个人打赏,并非不正当行使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因此不属于滥用职权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的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而王某是国有企业会计,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主体身份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所以其行为不属于职务侵占罪。综上,该题的正确答案是挪用公款罪。
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原则是()。
A.按需设岗
B.按岗聘用
C.合同管理
D.科学合理、精简效能
【答案】:D
【解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需要遵循一定原则以确保其科学性和有效性。按需设岗是岗位设置时需考虑的因素,但它只是具体操作层面的一个方面,不能全面体现岗位设置的总体原则。按岗聘用是人员任用的一种方式,重点在于人员与岗位的匹配任用,并非岗位设置的原则。合同管理主要是针对事业单位人员的管理模式,用于规范单位与员工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和岗位设置原则无关。而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强调岗位设置要符合事业单位的工作实际,依据工作目标和任务进行合理安排,同时追求以最少的资源投入实现最大的工作效益,这是对岗位设置的总体要求和根本性原则。所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原则是科学合理、精简效能。
3、管理层次与管理幅度之间呈现的关系是()。
A.成正比关系
B.成反比关系
C.互不相关
D.曲线相关
【答案】:B
【解析】管理层次是指组织中从最高主管到具体工作人员之间的不同管理层级。管理幅度是指一个管理者能够有效地管理和指导的下属人数。当组织规模一定时,管理幅度越大,意味着管理者直接管理的下属越多,那么所需要的管理层次就会越少;反之,管理幅度越小,管理者直接管理的下属越少,就需要更多的管理层次来进行组织和协调,所以二者成反比关系。
4、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在以下哪个条件满足时会发生效力()。
A.该房屋交付
B.该房屋交易经过公证
C.该房屋交易经过有关部门登记
D.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答案】:C
【解析】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据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也就是说,登记是不动产物权发生效力的关键要件。房屋交付只是一种实际的占有转移行为,它并不直接等同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发生效力。仅交付房屋,而未进行产权登记,房屋的物权在法律上并未完成转移。房屋交易经过公证,公证主要是对交易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它并不能替代不动产登记的效力,不能使不动产物权发生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效力。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只是当事人之间就房屋交易达成的一种债权合意,合同的签订仅产生债权债务关系,而不能直接导致物权的变动,只有经过登记,才能使物权发生相应的效力。因此,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发生效力的前提是该房屋交易经过有关部门登记。
5、依次填入下列各句横线上的词语,最恰当的一组是()。(1)就此事件,我新华社______发表声明。(2)她就是这部小说中女主人公的______。(3)他们两位素未谋面,还要请你______一下。
A.受权原型引见
B.授权原形引荐
C.授权原型引见
D.受权原形引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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