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G-4592治疗相对低危的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患者贫血的II期/III期试验
方案编号:FGCL-4592-813申办者:珐博进(中国)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入选标准
1. 诊断为原发性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4周(在首日前12周内经骨髓穿刺\活检确认),根据IPSS-R分类为极低危、低危或中危,
且骨髓原始细胞5%(在首日之前12周内有记录)。
2. 筛选期血红蛋白水平≥6g/dL且10.0g/dL(在首日前2周内,最近的2次筛选期血红蛋白测量水平的平均值,间隔3-10天)。
3. 非输血依赖,定义为首日前12周内未进行红细胞输注。
4. 年龄18至80岁,男性或非妊娠、非哺乳期的女性。
5.体重≥45kg。
6.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和其配偶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最后一次给予研究药物后至少3个月内采用有效的避孕方法。
7. 未经ESA系统治疗(既往接受ESA治疗整体时间小于4周,且首日前30天内未接受ESA治疗)。对于仅参加PK/PD亚研究的受试者既往接受ESA治疗是可接受的。
8. 东部肿瘤学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0、1或2。
9.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水平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正常上限(ULN),且总胆红素(Tbili)水平≤1.5xULN。允许进行一次复查。
10. 血清铁蛋白≥50μg/L。
11.血小板≥30,000/mm3
12.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800/mm3
13. 估算肾小球滤过率(eGFR)≥45mL/min/1.73m2
14. 能依从研究访视时间表,并理解和依从所有试验方案要求。
15. 能口服药物。
16. 能够和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 诊断为与既往化疗、广泛性放疗(25%的骨髓储备)和/或其他重大化学品或放射暴露相关的继发性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2. 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清髓性化疗或全脑脊髓放疗。
3.既往诊断为MDSIPSS-R高危或极高危。
4.既往进行过造血干细胞移植(SCT)。
5. 严重的骨髓纤维化(例如2+纤维化)。
6. 基线EPO水平大于500U/L。
7. 既往接受FG-4592或其他HIF-PHI治疗。参加II期研究并接受FG-4592治疗的受试者不适合参加III期的研究。
8. 在首日前8周内接受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或促血小板生成素,或血小板生成素受体激动剂治疗。
9. 既往曾接受抗胸腺细胞球蛋白、阿扎胞苷或地西他滨治疗。或首日前12周内曾接受环保霉素、沙利度胺或来那度胺治疗。
10. 首日前28天内接受任何试验药物治疗。
11. 非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病因导致的临床显著的贫血,例如铁缺乏症、维生素B12或叶酸缺乏症、地中海贫血、自身免疫性或遗传性溶血或贫血,或出血。
12. 任何活动性恶性肿瘤,除局灶非转移性鳞状细胞或基底细胞皮肤癌或原位癌之外;有恶性肿瘤史但已治愈的患者(例如至少5年内无恶性肿瘤的证据)可以入组.
13. 需要全身性抗生素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14. 预期寿命6个月。
15. 癫痫史。
16. 首日前6个月内出现血栓栓塞事件(例如深静脉血栓形成、肺栓塞、心肌梗死、卒中、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
17. 目前需要抗凝治疗。
18. 已知人免疫缺陷病毒(HIV)、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感染。
19. 严重心脏病,包括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III或IV级充血性心力衰竭,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或低血压,或严重的瓣膜或心内膜疾病等,导致受试者存在血栓栓塞的风险。
20. 临床显著的或未受控制的持续炎性/自身免疫性疾病(例如类风湿关节炎、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乳糜泻、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21.临床显著的或未受控制的医学状况或计划手术,可影响受试者参加研究的能力或对研究有效性或安全性结果产生混杂效应。
22. 目前滥用酒精和/或药物。
23.严重或活动性肝病史。
主要入选标准
★ 诊断为原发性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4周(在首日前12周内经骨髓穿刺\活检确认),根据IPSS-R分类为极低危、低危或中危,且骨髓原始细胞5%(在首日之前12周内有记录)。
★ 筛选期血红蛋白水平≥6g/dL且10.0g/dL(在首日前2周内,最近的2次筛选期血红蛋白测量水平的平均值,间隔3-10天)。
★ 非输血依赖,定义为首日前12周内未进行红细胞输注。
★ 未经E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