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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浙江台州市玉环市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14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及完整答案详解1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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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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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浙江台州市玉环市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14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速成鸡”事件曝光后,肉鸡产业链曾遭受全线重创,与此同时,国内生猪市场价格出现全线上涨。这一经济现象表明:

A.一种商品的需求量与其替代品的需求量成反比

B.替代品二者之间的价格与需求量同方向变化

C.互补品二者之间的价格与需求量反方向变化

D.供需关系是决定商品价格的决定性因素

【答案】:A

【解析】“速成鸡”事件曝光后,肉鸡产业链遭受重创,人们对肉鸡的需求大幅下降。由于鸡肉和猪肉互为替代品,人们会转而增加对猪肉的需求,导致猪肉需求上升,进而推动国内生猪市场价格全线上涨。一种商品需求量与其替代品需求量之间存在反比关系。当一种商品(如鸡肉)的需求量减少时,作为其替代品的另一种商品(如猪肉)的需求量会增加;反之亦然。这种关系体现了在市场中,消费者会根据商品的价格、质量、供应情况等因素,在替代品之间进行选择,以满足自身的消费需求。替代品二者之间价格与需求量呈反方向变化。即一种商品价格上升,消费者会减少对该商品的需求,转而增加对其替代品的需求;一种商品价格下降,消费者会增加对该商品的需求,减少对其替代品的需求。互补品是指两种商品必须互相配合,才能共同满足消费者的同一种需要,题干中并未涉及互补品的相关信息。价值决定价格,供求关系影响价格,而不是决定商品价格的决定性因素。综上所述,正确的描述为一种商品的需求量与其替代品的需求量成反比。

2、公文的目的是“以文辅政”,下列选项中能体现这一要求的是:()

A.力求材料客观

B.坚持问题导向

C.追求语言精准

D.布局详略得当

【答案】:B

【解析】公文“以文辅政”就是要通过公文为政务工作提供有效的辅助和支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力求材料客观,主要是保证公文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但这并不直接等同于能辅助政务解决实际问题。追求语言精准,是公文语言表达方面的要求,精准的语言能准确传达信息,但单纯的语言精准不一定能体现对政务工作的辅助作用。布局详略得当,侧重于公文结构安排的合理性,虽然有利于公文的清晰呈现,但与以文辅政的核心即解决政务问题联系不紧密。而坚持问题导向,意味着公文围绕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来撰写,能够聚焦政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和建议,这直接体现了公文为政务服务、以文辅政的要求。所以应选坚持问题导向。

3、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是()。

A.限制政府权力

B.发扬民主、健全法制

C.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D.规范政府行为,打造法治政府

【答案】:C

【解析】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是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权力缺乏制约和监督就容易导致权力的滥用和腐败,限制政府权力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权力监督问题,只是一种片面做法。发扬民主、健全法制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方面,但不是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所在。规范政府行为、打造法治政府是目标和要求,并非制约权力的关键因素。而只有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才能对权力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和约束,确保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防止权力被滥用。所以应选择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这一选项。

4、我们在社会实践中必须按客观规律办事,否则会受到惩罚,这是因为客观规律具有()。

A.可知性

B.重复性

C.客观性

D.私自性

【答案】:C

【解析】该题考查规律的特性。社会实践中必须按重大规律办事,否则会受惩罚,这体现了规律具有不依赖于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特性。规律的可知性是指人类能够通过实践和理性思维去认识规律,但这并非必须按规律办事的原因。规律的重复性是指规律在一定条件下会反复出现,但这与不按规律办事会受到惩罚的内在逻辑联系不紧密。规律的客观性是指规律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不能创造、消灭或改变规律,只能认识和利用规律。所以在社会实践中必须遵循规律,否则违背规律就会受到惩罚。而“私自性”并非规律的特性,属于干扰项。综上,答案应选体现规律不依赖人的意志、违背会受惩罚这一特性的选项,即规律的客观性。

5、下列有关法律分类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A.戒严法为一般法

B.不成文法是指由国家认可的不以条文形式表现的法律

C.按照法律的创制与适用主体的不同,法律可以分为国内法与国际法

D.普通法与衡平法是普通法法系国家主要的法律分类

【答案】:A

【解析】本题可根据不同法律分类的相关概念,对各说法进行逐一分析。一般法是指对一般人、一般事项、一般时间、一般空间范围有效的法;特别法是指对特定的人、特定事项、特定时间、特定空间范围有效的法。戒严法是在特定时间(戒严期间)、特定空间(戒严地区)对特定事项(戒严相关事宜)适用的法律,属于特别法,而不是一般法,所以该说法错误。不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