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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C75.020E14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H0236—2008
原油破乳剂技术要求
2008-10-17发布2008-12-31实施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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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H0236—2008
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开发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化采油助剂与机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技术检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金林周海刚王亭沂隋林杜灿敏张娜张志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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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破乳剂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原油破乳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原油破乳剂的质量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61石油产品闪点测定法(闭口杯法)
GB/T1884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实验室测定法(密度计法)
GB/T6678-2003化工产品采样总则GB/T6680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
SY/T5329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402石油含水量的测定电脱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轻质原油
本标准中的轻质原油是指脱水原油20℃密度p≤865kg/m3的原油。
3.2
中质原油
本标准中的中质原油是指脱水原油20℃密度为865kg/m3p916kg/m3的原油。
3.3
重质原油
本标准中的重质原油是指脱水原油20℃密度p≥916kg/m3的原油。
3.4
含聚原油
本标准中的含聚原油是指聚合物驱采出原油。
4技术要求
原油破乳剂应符合表1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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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技术要求
项目
质量指标
外观
均匀液体、无杂质
闭口闪点,℃
≥20
脱水率,%
轻质原油
≥90
中质原油
≥90
重质原油
≥80
含聚原油
≥80
水相清洁度
自然原油乳状液
不低于1级
人工原油乳状液
不低于2级
注:聚合物驱采出原油脱水率均执行“含聚原油”指标。
5仪器设备
5.1恒温水浴:温度范围室温至95℃,控温精度±0.1℃;
5.2天平:量程(0~3000)g,感量0.01g;
5.3容量瓶:100mL;
5.4具塞量筒或具塞刻度试管:100mL,分度值1mL;
5.5移液管:1mL,分度值0.02mL;
5.6闭口闪点仪:精度±1℃;
5.7石油含水电脱仪:DTS-1C型或同类型产品;
5.8高剪切混合乳化机:MBE100LX或同类型产品,转速(0~11000)r/min,精度±200r/min。
6试剂
6.1二甲苯:化学纯;
6.2乙醇(95%):化学纯。
7试验方法
7.1外观
在光线充足的条件下目测。
7.2闭口闪点
按GB261的规定方法执行,用样品原液直接测定。
7.3脱水率
7.3.1原油密度测试
为确定所取原油类别,应首先测试实验用原油乳状液脱水后的密度。原油乳状液脱水依据SY/T5402规定的方法进行,原油密度测试按GB/T1884规定的方法进行。
7.3.2自然原油乳状液的准备
7.3.2.1实验用自然原油乳状液应为原油破乳剂使用前端未加药的原油乳状液,有效期推荐为10天,以原油乳状液体积含水率不低于30%为宜。
7.3.2.2将原油乳状液放入比预定脱水温度低(5~10)℃的恒温水浴中,预热0.5h。若原油乳状液中有游离水,则将游离水分出,将原油搅拌均匀后备用。
7.3.2.3将准备好的上述原油乳状液按SY/T5402的规定测试体积含水率。若体积含水率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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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应重新取原油乳状液。
7.3.3人工原油乳状液的制备
7.3.3.1本标准推荐使用自然原油乳状液作为检测原油破乳剂脱水率的油样。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配制人工原油乳状液:
a)在原油破乳剂使用前端取不到未加药的原油乳状液;
b)在原油破乳剂使用前端取到的原油乳状液体积含水率低于30%。
7.3.3.2根据所用原油乳状液的体积含水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