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氢燃料电池混合动力机车运用技术规范》.pdf
文件大小:677.32 KB
总页数:18 页
更新时间:2025-05-15
总字数:约1.86万字
文档摘要

T/CCTASXXXX—XXXX

氢燃料电池混合动力机车运用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氢燃料电池混合动力机车运用的基本要求、机车操纵、机车备用、机车回送、机车

统计、安全与应急处置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氢燃料电池混合动力机车运用,其它以氢燃料电池混合动力系统作为动力的轨道交

通车辆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314内燃机车通用技术条件

GB/T3317电力机车通用技术条件

GB4962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T/CCTAS95—2023氢燃料电池混合动力机车通用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T/CCTAS9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文件。

3.1动力蓄电池系统powerbatterysystem

由一个及以上的锂离子电池单元串、并联组成的系统,具有完整功能的能量装置。

3.2储氢系统hydrogenstoragesystem

进行氢气存储的系统,包括储氢瓶、管路及相关的阀件及传感器等。

4基本要求

4.1氢燃料电池混合动力机车(以下简称机车)应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相关规定,并符合

T/CCTAS95—2023的要求。

4.2机车运用应符合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相关规定。

4.3机车出库前,应取得机车整备合格证,机车设备的状态应符合GB/T3314和GB/T3317和

T/CCTAS95—2023的规定。

4.4机车在列车中的连挂应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相关规定。

4.5机车统计应按照铁路机车统计规则执行。

4.6机车运用安全应符合GB4962和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则的规定。

5机车操纵

5.1机车操纵应执行铁路机车操纵规则的相关规定。

5.2机车上电,燃料电池启动后,应注意机车显示屏,正确处置各类报警信息。

5.3机车动力电池SOC值低于20%时,应停止作业,入库充电或等待燃料电池充电。

5.4当机车动力电池SOC值达到95%以上,宜停止燃料电池的输出。

5.5防寒过冬期间机车停留时,气温低于-20℃以下时,间隔4h应闭合动力电池主断路器、启动氢

燃料电池不少于30min,保持动力系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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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CTASXXXX—XXXX

5.6机车交接班应对机车氢气储存量及动力电池电量按规定进行交接。

6机车备用

6.1机车备用应执行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

6.2短期备用的机车应露天停放地,停放场地应无积水、通风条件良好,不得堆放杂物,避免车

辆受到撞击或挤压;存放期间氢燃料加注口应盖上防尘盖,防止雨水及灰尘的侵入,同时确保氢燃料

加注口舱门处于锁闭状态。

6.3长期备用的机车自接到批准的调度命令5日内应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要求完成整备、防腐、

防冻工作,还需做到:

a)机车储氢系统的氢气应置换为氮气;

b)氢燃料电池系统、变流系统冷却液应保持在规定标准范围内;

c)注意动力电池电量,当动力电池SOC值低于20%时,应进行充电;

d)每月应进行一次机车走行移动。

7机车回送

7.1机车回送应执行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相关规定。

7.2机车回送时,应排空车载储氢系统的氢气,宜采用无动力附挂托运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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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遇特殊情况,车载储氢系统氢气无法排空时,回送时应按装有易燃气体的车辆()办理,

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车辆编组隔离规定。

7.4回送过程中需要调车作业时,应安排机车进行取送,不应采用单机自走行方式进行调车作业。

7.5回送机车在站、段停留时,不应停留在易燃易爆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