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权转让协议书
设备转让协议
受让方:(以下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转让方:(以下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和控制机器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乙方转让给甲方设备包含显示器生产设备,注塑生产设备,供电设备,运输设备及其它设备,具体详见(设备明细表),设备原值元,经双方约定价格为元.
第二条付款方法
在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其它价款在年度以后按季度支付,其中年度内每季度支付元,年度以后每季度支付元.
第三条设备交付时间
在收到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后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设备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乙方将为正常使用本协议项下设备而形成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包含管理诀窍或技术诀窍).
第五条陈说确保承诺
甲方陈说,确保与承诺:
1、甲方系依据中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企业;
2、甲方含有受让设备转让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甲方受让乙方设备,已按企业章程要求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同意受让决议;
4、甲方对乙方转让设备作了充足了解,并同意在该情况下受让;
5、甲方确保有能力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实施本协议要求甲方义务;
6、甲方确保受让乙方设备用于在设备地设置新企业;
7、甲方确保受让乙方设备后用于在珠海市开展生产经营,由其自行负担.
8、甲方确保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乙方陈说,确保与承诺:
1、方系依据中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企业;
2、乙方含有转让设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乙方确保对所转让资产情况(包含设备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足陈说,说明,没有其她保留;
4、乙方为设备而引发债权债务,独立负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充足了解甲方受让甲方资产,是为设置新企业,开展计算机显示器生产之用,为此,乙方交付转让设备同时,保留生产厂现实状况,为甲方收购资产并以该资产设置新企业,开展计算机显示器业务须办理各项政府关键部门登记注册,审批手续等提供便利,并给予主动帮助.
第六条交接验收
在年月日至本协议生效前,乙方许可甲方无偿使用设备及现有生产经营条件.同时,甲,乙双方应组织相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交接手续,甲方对设备多种要求见交接清单,该清单经双方代表签字确定后方为有效.
第七条费用负担
转让设备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甲方负担.变更海关监管对象及撤销监管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应认真推行,因一方过失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应该负担由此而产生违约责任.
2、乙方收取甲方转让款人民币万元后,未依期交付资产,按未依期部分资产价值天天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推行协议.乙方在天内不交付资产,视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退回已收乙方款项,并按转让价款总额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乙方交付资产中,属海关监管部分,如因乙方过失,造成海关处罚,由乙方负担由此引发经济责任.如造成甲方不能使用,该部分设备价值,按发票价扣除折旧由乙方返还对应价款给甲方;
4、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未能按约定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万元,按天天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逾期天,视乙方中途毁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本协议转让价款总额%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5、乙方逾期支付余下转让金,按逾期支付转让金价款每日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并有权依法行使抵押权.
第九条不可抗力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客观情况.
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①宣告或未宣告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其她政府行为;
②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原因所致事情;
③协议双方认同其它不可抗力事件.
2、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且本身无过失造成全部或部分不能推行本协议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需补救方法,以降低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如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目无法实现,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协议.
3、遇有不可抗力协议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该不可抗力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协议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推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推行理由汇报.
假如发生不可抗力,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对因无法推行或拖延推行义务而使对方蒙受任何损害以及增加费用和损失负担责任.
主张不可抗力协议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