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情境一:铁路货运管理
学习任务五:货物事故处理
知识点2
记录的种类
和编制
管理工程系
赵阳阳
一、记录的种类
记录
货运记录
带号码
不带号码
普通记录
带号码
不带号码
二、货运记录的编制
(一)货运记录的作用
货运记录是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货损、货差、有货无票、有票无货或其他情况,需要证明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之间责任和铁路内部之间责任时,发现站当日按批(车)所编制的记录。
记录就是起法律效用的证明文件。
货运记录是划分责任、提出赔偿的依据。
二、货运记录的编制
(二)货运记录的适用范围
1.发生《事规》第五条和《管规》、《货规》及其引申规则办法中所规定需要编制的情况时;
2.集装箱封印失效、丢失或封印站名、号码与票据记载不一致或未按规定使用施封锁,集装箱箱体损坏发生货物损失时。
3.货车装载清单上有记载或记载被划掉未加盖带有单位名称的人名章,而实际无票据无货物时。
4.货物运单、货票上记载的内容发生涂改,未按规定加盖戳记时。
二、货运记录的编制
(二)货运记录的适用范围
5.集装货件外部状态损坏,货件散落时。
6.托运人组织装车、承运人组织卸车或换装,发生货物损失时。
7.托运人自备篷布发生丢失时。
8.一批货物中的部分货件补送或事故货物回送时。
9.发生无票据、无标记事故货物和公安机关查获铁路运输中被盗、被诈骗的货物以及公安机关缴回的赃款移交车站时,沿途拾得的铁路运输货物交给车站处理时。
二、货运记录的编制
(三)货运记录的编制要求
1.一般要求
编制货运记录要严肃认真,如实记载事故货物及有关方面的当时现状,不得虚构、假想和臆测,也不得在记录中作事故责任的结论,以体现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记录用词必须准确、简练、明了,不能用揣测、笼统、含糊的词句。记录要能客观地反映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使事故处理做到原因明、定责准、结案快。
二、货运记录的编制
(三)货运记录的编制要求
2.重点要求
①火灾
②被盗丢失
③损坏
④集装箱货物
⑤其他
做一做
【例5-1】编制货运记录。
事故详细情况:上货A站发B站整车小麦,苫盖铁路篷布2块。送到卸车地点,会同收货人检查,车体完好,见该车后方顶部篷布有一处4000mm长破口,为新痕,相对处见内货下凹有(1500mm×3500mm×800mm)深坑。会同公安及有关卸车清点,实卸607件,较票记640件不足33件。
三、普通记录的编制
(一)普通记录的作用
普通记录是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换装、整理或在交接中需要划分责任以及依照其他规定需要编制时,当日按批(车)所编制的一种凭证。它是一般证明文件,不能作为要求赔偿的依据。
三、普通记录的编制
(二)普通记录的适用范围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须在当日按批(车)编制普通记录(见表5-2):
1.发生《管规》规定需要编制的情况时。
2.事故涉及车辆技术状态时。
3.货车发生换装整理时。
4.托运人组织装车,收货人组织卸车,货车施封良好,篷布苫盖和敞车、平车、砂石车货物装载外观无异状,收货人提出货物有损失,要求车站证明交接现状时。
5.装箱运输的货物,箱体完整、施封良好,货物发生损坏时(到站认为承运人有责任的,应编制货运记录)。
6.依据其他有关规定,需要证明时。
三、普通记录的编制
(三)普通记录的编制要求
1.一般要求
编制普通记录要严肃认真,如实记载有关情况;无运转车长值乘的列车,接方进行货运检查发现问题后,按规定拍发的电报应作为有车长值乘时交方出具的普通记录。
2.重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