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甘肃省普法知识备考资料(含答案)
宪法相关知识
1.宪法的地位: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2.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基本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利(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社会经济权利(劳动权、休息权、获得物质帮助权)、文化教育权利等。
-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照法律纳税等。
3.国家机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代表,也是国家机构之一。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监察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地方监察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分为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分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
民法典相关知识
1.民法典的体系: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2.物权编
-所有权:包括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种特殊的所有权形式,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和地役权。居住权是民法典新增的用益物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合同编
-合同的订立: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人格权编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姓名权和名称权: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肖像权: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名誉权和荣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5.婚姻家庭编
-结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