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BF
篇1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北京市农作物种子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1.甲方本次购买乙方提供的北京市农作物种子,具体品种、数量及价格如下:
|品种名称|数量(亩)|单价(元/亩)|总价(元)|
|---|---|---|---|
|小麦|100|200|20000|
|玉米|150|300|45000|
|水稻|80|250|20000|
|大豆|50|150|7500|
|高粱|30|220|6600|
|谷子|20|180|3600|
|绿豆|10|140|1400|
|红小豆|5|160|800|
|---|---|---|---|
|合计|495|286.73|142366.5|
2.乙方负责种子的生产、加工及包装,确保种子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甲方购买种子的具体品种、数量及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并在合同中详细列明。
二、交付与验收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尽快安排生产,并确保在约定的时间内将种子交付给甲方。
2.在种子交付时,乙方应提供种子的检验报告,确保种子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3.甲方在收到种子后,应在合理期限内对种子进行验收。如果发现种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乙方进行更换或退款。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1.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支付种子总价的50%作为预付款。
2.在种子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支付剩余的50%款项。
3.具体付款时间和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并在合同中详细列明。
四、违约责任及赔偿
1.如果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种子,或种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如果甲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款项,或未能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在发生违约情况时,违约方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具体仲裁机构由双方协商确定。
3.如果仲裁结果仍无法使双方满意,双方同意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具体诉讼管辖法院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另一方有权依法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3.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相关事宜,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七、其他约定事项
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应尽快完成相关手续并履行各自义务,确保合同能够按时生效并顺利进行。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完善。如有其他特殊约定事项,双方应在合同中详细列明并严格遵守。同时双方应共同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和信誉形象,共同推动北京市农作物种子产业的健康发展。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买方):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北京市农作物种子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1.甲方本次购买乙方北京市农作物种子,具体品种、数量及价格如下:
(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品种、数量及价格)
2.乙方保证所销售的种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质量合格,无病虫害,并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
二、交付与验收
1.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后按照甲方要求的地点和时间完成种子的交付。
2.在交付时,甲方应当对种子进行验收,确保种子数量准确、质量合格。如有任何疑问或问题,应当在验收过程中提出。
3.验收过程中,甲方有权对种子进行抽样检测,以确保种子质量符合约定。抽样检测结果应当作为验收报告的一部分。
三、付款与结算
1.甲方在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