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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1.21重大隐患排查报告(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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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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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重大隐患排查报告
安检科:
2025年1月中旬,调度室对照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煤矿重大事故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446号令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相关文件,对调度和应急管理专业进行了重大隐患排查。
1.煤矿未制定或者未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或者采掘作业地点单班作业人数超过国家有关限员规定20%以上的。
2.有突(透、溃)水征兆未撤出井下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人员的。
3.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期间未实施停产撤人的。
4.图纸作假、隐瞒采掘工作面,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下井人数,或者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管理制度时伪造记录,弄虚作假的。
5.矿井未安装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以及对系统数据进行修改、删除及屏蔽,或者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存在第七条第二项情形的。
6.掘进工作面后部巷道或者独头巷道维修(着火点、高温点处理)时,维修(处理)点以里继续掘进或者有人员进入,或者采掘工作面未按照国家规定安设压风、供水、通信线路及装置的。
调度室针对以上6条进行了排查,经排查无重大隐患。
三矿调度室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