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5篇
篇1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买方(买受人):[买受人姓名]
联系方式:[买受人联系电话]
卖方(出卖人):[出卖人姓名]
联系方式:[出卖人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住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按照北京市规划局颁布的规划设计指标建造本住房。该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已经北京市相关部门批准立项。买受人在充分了解所购房屋有关情况后,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基本情况如下:售房单位名称为[售房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为[项目名称]。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界定比例为XX%。该房屋的建设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二条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为楼房,房屋位于北京市XX区(县)[房屋具体位置],建筑面积XX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XX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XX平方米。该房屋的户型为XXXX户型。出卖人承诺该房屋按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部位的建筑面积在本栋楼中所占比例符合相关规定。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二。具体面积以最终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本住房仅适用于自住购房本人家庭居住需求及所约定的配套设施功能用途。不得出租出售转让等行为(注:对使用功能和处置权如购房人存在特殊要求情况,须由买卖双方另签订附加合同条款补充完善)。购房者申请登记表上所填写之承诺属于法律行为(详责任照)。如出现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均与开发商无关。购房人对所购房屋承担所有责任。该房屋的具体交付标准见附件三。买受人同意按照届时有效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规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遵守相关规定。买受人购买房屋后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及配套设施功能用途。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外,买受人如未经出卖人许可改变其功能用途、原始建筑结构或者撤改附随房屋的设施及加重配套设施荷载以致危及配套或临近设施的装修或者配置可能造成其它危险影响的用途或者可能导致住房保温效能损坏等影响住宅安全和舒适性能的则视为违约处理须支付相应违约金补偿给出卖人。若属主观故意行为的或不予制止拒绝恢复所造成后果应视违约责任的则移交司法机构进行惩处行为依据须依循合同条款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及违约责任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等一切后果责任自负。买卖双方均同意以最终测绘面积为准进行经济决算其计算结果出具产权结算凭证按相关政策减免负担该结算凭据仅为凭用以缴纳其它物业费和预收垃圾处置费等相关费用依据不作为产权证明依据。产权登记办理时间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如遇特殊情况出卖人有权顺延办理产权登记时间并以出卖人通知公告时间为准计算相关责任期限界定责任划分界定以产权公告时间及天数计算为据不影响产权登记办理结果的有效性实施效力不受影响不影响产权登记办理结果效力不受影响。买受人同意遵守临时管理公约并承诺遵守出卖人或有关部门对本物业和本项目的后期服务管理等要求和承诺及其其它遵守事项的合法性且取得直系亲属对此合法权利的同意。同意该项目按照本小区相关政策交纳地下车位有偿使用权使用费即初始转让金若政策调整费用随之调整不持异议。本小区内除约定外的增值业态有确定与否都仅为集团根据客户相关情况进行无偿资助因此对所提及经济贡献分与供等特殊用词表达对此供解释为自主非营利性质的明确获利型项目开发规则等同于意向性和赠于优惠业主空间的等外皆包含此约定之内不再另行签订其它协议。在购房时对所提供的证件资料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购房资格或违反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的所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及损失赔偿责任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后支付卖方的损失及相关赔偿的款项方可无条件解除一切责任的唯一手段并保证相应告知利害关系相关人不以欺诈行为骗购经济适用房不得违背该保证内容违背否则应赔付相应损失额度以补偿给卖方并且承担违约金的补偿损失赔偿及违约责任补偿及损失补偿的违约处罚。若购房人在未付清所有房款时未能办理产权证须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给卖方按未付清房款数额的比例以日累计滞纳金必须依照每笔延迟应付相应数额每日罚金利率赔付自付清总购房款时至后两个月作为合理期内产权证未能办出交至付款交易登记等过程且违约责任不能免除至办证结束当日为止此滞纳金自产权办理发证延期时限至完结期满后起始于第一个未缴期限(无论首次计算交纳)日至后续迟延总房款数全额时止计算滞纳金金额累计总和。如因卖方原因造成买方不能及时取得产权证须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补偿买方即补偿因违约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额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赔付并继续履行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直至产权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为止。买卖双方均同意在签订合同时买受人须向出卖人提交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审核并签署提交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