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房屋买卖合同8篇
篇1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是所售房屋的合法所有者,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位置:长春市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号。
2.房屋类型:住宅/公寓/商铺/办公楼等。
3.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4.其他附属设施:包括家具、家电等一并出售,详见附件清单。
二、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1.交易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
2.支付方式: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给甲方。余款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后,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三、房屋权属及产权转移
1.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无任何法律纠纷。如因此产生的法律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甲方应提供所需的所有资料,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转移。
四、房屋交付及附属设施处理
1.甲方应在产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成后,将房屋正式交付给乙方。
2.房屋内的附属设施(包括家具、家电等)一并随房屋转移给乙方。附属设施的具体清单及状态详见附件清单。
五、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1.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如期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或中途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并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2.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如期支付款项或中途违约,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
3.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长春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包括房屋附属设施清单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房屋附属设施清单等(具体可列明)
篇2
合同编号:[具体编号]
甲方(卖方):[卖方姓名]
位置:[卖方位置]
乙方(买方):[买方姓名]
位置:[买方位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位于长春市的房屋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位置:[房屋具体位置]。
2.房屋结构类型:[房屋结构类型]。
3.房屋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
4.房屋附属设施及室内装修情况:[具体描述]。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1.甲方对所售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
2.该房屋无任何形式的权利限制或法律纠纷。
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房屋权属纠纷,甲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三条买卖条件
1.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整(大写:[金额汉字大写])。
2.付款方式:乙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房款:
合同签订之日起[时间]内支付定金[定金金额]元。
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时间]内支付剩余房款。
3.甲方应在收到全额房款后的[时间]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须确保房屋权属真实,无任何纠纷。
2.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3.乙方应按时支付房款。
4.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交易合法性。
第五条违约责任
1.若甲方违约,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房款,并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违约,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
3.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导致交易无法进行,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