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次
1总则 1
2术语 2
3基本规定 4
4装配率计算 6
5装配式建筑规模化应用面积计算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15
引用标准名录 16
附:条文说明 20
Contents
1GeneralProvisions 1
2Terms 2
3BasicRequirements 4
4PrefabricationRatioCalculation 6
5PrefabricatedBuildingScaleApplicationAreaCalculation 14
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 15
ListofQuotedStandards 16
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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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0.1为规范装配式建筑评价活动,促进河北省装配式建筑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民用建筑装配化程度的评价。
1.0.3本标准采用装配率综合评价装配式建筑的装配化程度和等
级。
1.0.4装配式建筑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河北省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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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术语
2.0.1装配式建筑prefabricatedbuilding
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
2.0.2装配率prefabricationratio
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与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及绿色、标准化、信息化或超低能耗技术的综合比例。
2.0.3全装修decorated
建筑功能空间的固定面装修和设备设施安装全部完成,达到建筑使用功能和性能的基本要求。
2.0.4住宅室内公共区域装修decorationofresidentialindoor
publicareas
对住宅室内公众共有、共享活动区域,如门厅、电梯间、楼梯间、走廊等进行的装修。
2.0.5装配化装修assembleddecoration
采用干式工法,将工厂生产的标准化内装部品在现场进行组合安装的工业化装修建造方式。
2.0.6干式工法non-wetconstruction
采用干作业施工的建造方法。
2.0.7集成厨房integratedkitchen
地面、吊顶、墙面、橱柜、厨房设备及管线等通过设计集成、工厂生产,在工地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厨房。
2.0.8集成卫生间integratedbathroom
地面、吊顶、墙面和洁具设备及管线等通过设计集成、工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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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在工地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卫生间。
2.0.9管线分离pipeandwiredetachedfromstructuresystem将设备与管线设置在结构系统之外的方式。
2.0.10部件component
在工厂或现场预先生产制作完成,构成建筑结构系统的结构构件及其他构件的统称。
2.0.11部品part
由工厂生产,构成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建筑单一产品或复合产品组装而成的功能单元的统称。
2.0.12预制组合部件prefabricatedcombinedmember
按施工图设计文件规定形状及尺寸,将组合成型钢筋制品、高精度免拆模板、管线在工厂预制组合成型,需要在施工现场后浇混凝土的三维部件。
2.0.13预制构件precastcomponent
在工厂预先生产制作完成的主体结构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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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本规定
3.0.1装配式建筑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
2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评价;
3单体建筑的层数不大于3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0㎡时,可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作为评价单元;
4对标准化指标进行评价时,可将多个单体建筑进行组团评价。
3.0.2在装配式建筑面积满足项目所在地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的前提下,剩余建筑采用成熟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时,可按其用量的得分值折算为装配式建筑规模化应用面积。
3.0.3装配式建筑评价包括认定评价和等级评价两种形式。认定评价必须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