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2025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环境应急响应预案编制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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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48 页
更新时间:2025-05-16
总字数:约3.36万字
文档摘要

丹江口市牛河(新城区、三官殿)

污水处理厂

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编制人:

审批人:

编制日期:年月日

编制单位: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企业

前言

本导则规定了企业在项目施工及试运行期间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基本规定,使企业及项目部可以根据自身的风险原因,在切实加强风险源监控和防备措施,有效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概率的前提下,规定应急响应措施,对实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和紧急状况做出响应,及时组织有效的应急处置,控制事故危害的蔓延,最大程度地减少伴随的环境影响。

本预案详细论述了预案的使用范围、工作原则、应急响应分级,明确了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防止与预报、应急响应、应急保障等规定。

本《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已经通过我司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工程项目部审查同意,现正式公布。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丹江口市牛河污水处理厂位于丹江口市新城区三官殿镇。污水厂于5月1日同意动工建设,12月竣工,5月进入设备调试及试运行期。设计处理规模1.5万m3/d,本污水处理厂接纳的污水所有来丹江口市新城区右岸生活污水和部分企业的工业废水。虽然城镇生活污水污染物的种类和浓度比一般工业废水都低,但假如不处理就直接排入水体,将导致城区河道污染。在工程施工和试运行过程中假如有不稳定原因波动或者特殊事故发生,均有也许引起系运行不稳定或者出水超标,将导致环境污染事故;另首先试运行过程中,将用到二氧化氯、次氯酸钠、盐酸、聚丙烯酰胺等有毒有害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一旦寄存和运行与这些物质有关的设备设施或构筑物出现渗漏、泄漏、遇火或不妥操作,就有也许导致环境突发事故,污染周围环境,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此,根据丹江口市市环境保护局的规定,针对污水处理厂试运行期间出水水质超标、暴极端天气原因引起的自然灾害对设备设施、构筑物破坏长时间急暴雨导致污水厂水质超标以及化学药物泄漏3类事件,根据污水厂运行特点及周围生态环境,特编制了本应急预案,在事故中,将环境、经济以及生命损失降至最低。

为了在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及时予以控制,防止事故蔓延,有效地组织抢险和救济,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同步警戒企业防微杜渐。我单位自身安全生产、保护环境的目的出发,组织编制《丹江口市牛河(新城区,三官殿)污水处理项目施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实现一旦有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单位、项目即可按照本应急预案所提出的程序和操作措施,紧张有序的实行救援,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生态环境。

1.2编制根据

本次《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各级政府下达的有关法律、法规、原则以及其他有关政策、文献进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护法》

(4)《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5)《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8)《危险化学品名目》

(9)《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0)《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1)《有关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12)《危险化学品事故劫难应急预案》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4)《国家危险废物名目》

(1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16)《湖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7)丹江口市市环境保护局《有关转发湖北省省环境保护厅有关印发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告知的告知》

(18)丹江口市市环境保护局《有关深入加强环境监管推进全市化工行业集中整改行动深入开展的告知》

(19)《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措施》

1.3合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合用于本污水厂建设施工期间及试运行期间也许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处置或者参与处置的重大、较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详细包括:

(1)试运行过程中由于长时间停水、停电、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导致都市污水处理厂出水严重不达标的污染事故;

(2)暴雨、高温、低寒、雷击等气象原因引起的自然灾害对设备设施、构筑物破坏导致污水超标排放环境危险;

(3)原辅材料、产品的储存、使用以及运送环节产生的环境危险;

1.4工作原则

坚持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处置,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切实提高项目及各级部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着重贯彻如下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防止为主。加强对环境事件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行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