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征求意见稿
船舶电气设备第506部分:专辑运载特定危险货
物和散装有害物质的船舶
编制说明
标准编制组
2025年4月13日
国家标准《船舶电气设备第506部分:专辑运载特定危
险货物和散装有害物质的船舶》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本标准根据国标委发〔2024〕35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
年第六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要求编制,计划
编号为T-469,标准名称为:船舶电气设备第506部分:专辑运
载特殊危险货物和散装危险材料的船舶,由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四研
究所负责编制,计划完成时间为2025年12月。
(二)制定背景
国际海事组织(IMO)关于运输危险货物和散装危险材料的制定了多个规则,
但是内容比较分散,在多个出版物的多个章节和段落中均有体现。这些要求规定
了装载特定类型货物和点火源等材料必须要达到的条件。随着技术的进步,船舶
变得越来越复杂,这些条件也在不断更新。IEC60092-506总结了目前的IMO关
于运载特定危险货物和散装有害物质的船舶的电气设备要求,并详述了有关电气
设备防爆的适当措施,因为这些货物可能会引起火灾或爆炸。
随着船舶电气化程度不断加深,不断广泛应用的电气设备使得其安全性在船
舶安全的比重不断提升,对于运输危险货物和散装危险材料的船舶更是这样。IEC
60092-506是对IMO相关要求的总结,使IMO的要求的得到更便捷和广泛的应用。
IEC60092-506:2003《船舶电气设备第506部分:专辑运载特殊危险货物和散
装危险材料的船舶》颁布实施以来,国际上主要运输危险货物的船舶,如LNG船,
油船,化学品船等的设计制造的电气设备基本上是参照此标准执行。
本文件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EC60092-506:2003《船舶电气设备第506部分:
专辑运载特殊危险货物和散装危险材料的船舶》,详细规定了运载特殊危险货
物和散装危险材料的船舶的电气设备的要求,包括危险区域定义、电气设备存放
要求、电气设备安装要求、电气设备超压保护要求等。本文件的发布,将有助于
提高运输危险货物和散装危险材料船舶的安全可靠性,可节约设计成本,具有良
好的应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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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草过程
本标准主要由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负责,中远海运输特种
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南通象屿海洋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欣亚磁电发展有限公
司、招商局金陵船舶(南京)有限公司等单位参与。其中,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
司第七〇四研究所负责标准主要内容的编制、校对,中远海运输特种运输股份有
限公司、南通象屿海洋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欣亚磁电发展有限公司、招商局
金陵船舶(南京)有限公司等单位参与标准的编制、校对并为标准编制提供技术
支持。
2024年8月,本标准计划下达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
联合参编单位,组织标准编写人员,成立标准编制组,编制组由相关领域的专业
标准化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编制组首先搜集了IMO《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IMDG规则)、IEC60079《爆炸性气体环境》系列等相关标准,对其中相关内
容进行了分析研究,分析和总结了运载特定危险货物和散装有害物质船舶电气设
备设计工作经验。在此基础上,对国际电工委员会发布的IEC60092-506:2003
《船舶电气设备第506部分:专辑运载特定危险货物和散装有害物质的船舶》
进行了充分理解和翻译,随后由多名技术人员根据领域专业用语对翻译稿进行了
校对,于2025年4月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2025年5月,编制组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提交全国船舶电气及电
子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组织向国内行业专家进行标准意见征集。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说明
(一)标准编制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