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测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公司的债权人在公司解散时应当如何主张其债权?
A.向清算组申报
B.向董事会提交申请
C.向股东会请求赔偿
D.直接与公司协商
【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公司债权人在公司解散时主张债权的方式。当公司解散时,会依法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以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等事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清算程序,债权人应当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以便清算组对公司的债务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处理,故A符合规定。B项,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主要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等事务,并非是债权人在公司解散时主张债权的对象,所以该项错误。C项,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主要行使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等,其职能并不包括直接处理债权人债权申报事宜,因此该项错误。D项,公司解散进入清算程序后,直接与公司进行协商这种方式缺乏规范的程序和保障,不能有效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不符合公司清算的法定程序,所以该项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是A。
2、公司章程应包括以下哪些内容?
A.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
B.公司股东的年龄
C.公司高管的家庭地址
D.公司债务的详细说明
【答案】:A
【解析】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它规定了公司的基本运营框架和主要事项。选项A中公司名称是公司的标识,住所是公司开展业务活动的主要地点,经营范围明确了公司可以从事的业务领域,这些都是公司章程必须记载的重要内容。选项B中公司股东的年龄并非公司章程的法定必备内容,股东年龄与公司的组织架构、运营管理等核心事项没有直接关联。选项C公司高管的家庭地址属于个人隐私信息,对于公司的运营和管理并非关键要素,也不是公司章程需要包含的内容。选项D公司债务的详细说明通常会因公司业务的动态变化而不断改变,且公司债务状况更多地反映在财务报表等资料中,并非公司章程的必要记载事项。所以本题正确答案是A。
3、股东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多少比例通过?
A.三分之二
B.过半数
C.全体
D.四分之三
【答案】:A
【解析】该题主要考查股东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时所需的表决权比例。在公司相关规定中,股东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对于特别决议事项,为了保障公司决策的谨慎性和稳定性,需要较高比例的表决权通过。选项A,三分之二的表决权比例是符合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这类重要事项的决策要求的,所以该项正确。选项B,过半数一般适用于普通决议事项,对于修改公司章程这种重要决议不适用,所以该项错误。选项C,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通过的要求过于苛刻,通常在公司决策中这种情况较少适用,所以该项错误。选项D,四分之三并非修改公司章程所需的法定表决权比例,所以该项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是A。
4、公司注销登记后,公司的哪些权利和义务消灭?
A.民事权利和义务
B.股东权利
C.监事会权利
D.公司债权
【答案】:A
【解析】公司注销登记是公司终止的法定程序,意味着公司作为独立民事主体的资格彻底消灭。公司注销登记后,其民事主体资格丧失,与之相关的民事权利和义务也随之消灭,A选项正确。股东权利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身份而享有的权利,股东权益与公司是否注销并无直接关联,即便公司注销,股东依然可能基于其出资等情况享有一定的剩余财产分配等权利,B选项错误。监事会是公司内部的监督机构,当公司注销后,公司主体不存在,监事会机构自然也不复存在,但这并不是本题所问的公司的权利和义务,C选项错误。公司债权在公司注销前应进行清算处理,如果存在未实现的债权,在清算过程中会有相应的处理方式,并非公司注销登记后债权就必然消灭,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选A。
5、公司不得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应由谁审议?
A.监事会
B.法定代表人
C.董事会
D.股东会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公司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情况的审议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选项A,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并不负责审议公司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事项,故A项错误。选项B,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进行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主要行使公司的代表权等,不具备对该担保事项进行审议的职能,故B项错误。选项C,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和决策机构之一,但对于公司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这类重大事项,不是由董事会进行审议,故C项错误。选项D,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应由股东会审议,所以D项正确。综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