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测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股东享有的财产收益权属于以下哪种权利?
A.经济权利
B.继承权利
C.公司内部权利
D.参与管理权利
【答案】:A
【解析】股东享有的财产收益权属于经济权利。经济权利是指由经济法律所确认的一种资格或许可,其含义包括经济主体可以凭借这种资格,在经济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志,为或不为一定经济行为,从而实现自己的利益和要求。股东的财产收益权,主要体现为获取股息和红利等财产利益,这与经济权利的特征相契合,是股东基于其对公司的投资而享有的经济回报权利。B选项继承权利是指依法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与股东的财产收益权并无直接关联。C选项公司内部权利范围宽泛,其涵盖了公司内部治理、决策等多方面的权利,财产收益权并非单纯的公司内部权利的定义所能包含,它更侧重于从经济利益的角度来界定。D选项参与管理权利强调的是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事务的参与,如表决权、提案权等,主要是关于对公司决策过程的影响,而并非直接体现为财产收益方面。综上,答案选A。
2、公司有权对其法定代表人的职权进行限制,但不得对谁主张此限制?
A.公司债权人
B.公司债务人
C.善意相对人
D.法定代表人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公司对法定代表人职权限制的主张对象相关法律知识。首先,公司有权对其法定代表人的职权进行限制,这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一种方式。然而,对于不同的主体,公司这种限制的效力有所不同。A选项“公司债权人”,公司债权人主要关注的是公司是否能够履行债务,公司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与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并无直接的法律关联,且公司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并不一定能对抗债权人,但这并非本题所强调的重点情况。B选项“公司债务人”,公司债务人的主要义务是向公司履行债务,公司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主要是内部规定,一般不直接影响债务人向公司履行债务,不过这也不是本题核心的考点指向。C选项“善意相对人”,根据法律规定,为了保护交易的安全和稳定,维护善意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当善意相对人在与公司进行交易时,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公司对法定代表人职权有限制的情况下,公司不得以此限制来对抗善意相对人。也就是说,即便公司内部对法定代表人有职权限制,但如果善意相对人基于合理信赖与之进行了交易,该交易仍然有效,公司不能以职权受限为由主张交易无效或免除相应责任。所以公司不得对善意相对人主张此限制,C选项正确。D选项“法定代表人”,公司作为法人组织,有权对其法定代表人的职权进行限制,法定代表人本身应当遵守公司内部关于职权的规定,所以公司当然可以对法定代表人主张此限制。综上,本题答案选C。
3、根据2023年修订的公司法,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谁承继?
A.被合并的公司
B.合并后的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
C.原公司的股东
D.原公司的董事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2023年修订的公司法中关于公司合并时债权、债务承继的规定。A选项,被合并的公司在合并过程中会丧失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权利和义务会发生转移,并非由被合并的公司继续承继债权、债务,所以A选项错误。B选项,依据2023年修订的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的存续公司或者新设公司承继。如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并,若采用吸收合并,甲公司存续,乙公司并入甲公司,那么乙公司的债权债务由甲公司承继;若采用新设合并,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并设立丙公司,那么甲、乙两公司的债权债务由丙公司承继,所以B选项正确。C选项,原公司的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他们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合并时债权、债务的承继主体不是原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权益和责任与公司债权债务的承继是不同的法律关系,所以C选项错误。D选项,原公司的董事是公司的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公司合并时债权、债务并不会由原公司的董事承继,所以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是B。
4、公司股东会应至少每几年召开一次?
A.每年
B.每半年
C.每两年
D.每季度
【答案】:A
【解析】公司股东会应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故答案选A。公司股东会作为公司的重要决策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对于保障股东权益、决策公司重大事项等具有重要意义。每年召开一次股东会能够满足公司在常规运营过程中进行决策和监督等需求,也有助于保持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和规范性。而每半年、每两年或每季度召开的频率,不符合公司正常治理和决策的时间周期及需求规律。每半年召开频率过高可能增加公司运营成本且不一定有足够多的重大事项需决策;每两年召开频率过低则可能导致公司决策不及时、股东权益无法及时保障;每季度召开通常适用于有特殊运营需求或监管要求的情况,并非普遍适用的最低要求。所以,至少每年召开一次股东会是合理且符合一般公司运营实际情况的。
5、公司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