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操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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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料加工企业手册核销申报操作手册-做账实操
一、核销前准备
(一)进出口明细记录整理
在完成进料加工登记手册上所有计划进口和出口货物的操作后,且在向海关申请核销之前,企业应当先将手册上的全部进口和出口明细记录进行复印,以备后续使用。这些明细记录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金额、进出口日期、报关单号等详细信息,是手册核销申报的重要基础资料。
(二)获取相关电子数据
生产企业申请核销前,应从主管税务机关获取海关联网监管加工贸易电子数据中的进料加工“电子账册(电子化手册)核销数据”以及进料加工业务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数据作为申请核销的参考。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相关系统或平台,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下载或导出这些电子数据,并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确认报关单申报情况
在向主管退税机关申报手册核销前,企业需确保已完成手册上所有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的申报工作,并已经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完毕。仔细核对报关单的申报状态,可通过电子口岸系统或税务申报系统查询报关单是否已成功接收、审核,若存在未申报或审核不通过的报关单,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
二、所需资料准备
(一)纸质资料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按照表格要求,准确填写手册编号、企业基本信息、进出口情况、核销原因等内容。确保填写的数据与实际业务情况一致,签字盖章齐全。
向海关办理核销的、记有全部记录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复印件:提供手册的完整复印件,包括手册封面、目录、进口料件登记页、出口成品登记页、核销记录页等,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并加盖企业公章。
间接出口货物的报关单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若存在间接出口业务,需提供相应的报关单和发票复印件。报关单复印件应显示报关单号、出口日期、货物名称、数量、金额等关键信息;发票复印件需与报关单信息对应,体现货物的销售金额和发票号码等。
间接进口货物的报关单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指开具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未作为进口料件申报的部分):对于间接进口且未作为进口料件申报的货物,提供对应的报关单和发票复印件,同样要保证复印件的清晰度和关键信息的完整性。
向海关补税的税收缴款书复印件(增值税、关税):如果在手册执行过程中有向海关补税的情况,需提供补税的税收缴款书复印件,包括增值税和关税的缴款书,复印件上应显示缴款书编号、补税金额、补税日期等重要信息。
海关签发的《加工贸易手册结案通知书》原件:这是海关对加工贸易手册核销完成后出具的正式文件,企业需妥善保管并在申报时提交原件供税务机关查验。
(二)电子数据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电子数据:通过税务申报软件,按照系统提示准确录入相关信息,生成电子申报数据。数据内容应与纸质申报表一致,涵盖手册核销所需的各项关键数据。
若实际业务和税务机关反馈的进出口报关单数据不一致时:需提供《已核销手册(账册)海关数据调整表》及电子数据和证明材料。在调整表中详细说明数据不一致的原因、涉及的报关单信息以及调整后的正确数据,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报关单修改申请回执、海关出具的情况说明等,同时将调整表的电子数据一并报送。
三、申报流程
(一)数据录入与生成申报文件
登录申报系统:企业使用专门的出口退税申报软件,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数据录入:在申报系统中找到进料加工手册核销申报模块,根据准备好的资料,依次录入手册核销申请表中的各项数据,包括手册基本信息、进出口明细数据、核销调整数据(如有)等。录入过程中仔细核对数据的准确性,确保与纸质资料一致。
生成申报电子数据:完成数据录入后,通过申报系统的“生成申报数据”功能,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正确的申报所属期和申报批次,生成进料加工手册核销申报的电子数据文件。该文件通常为特定格式,如.zip或.xml格式。
(二)网上申报
登录电子税务局:打开浏览器,访问当地电子税务局的官方网站,使用企业的税务登记账号和密码登录电子税务局系统。
进入出口退税申报模块:在电子税务局首页或办税导航栏中,找到“出口退税管理”相关模块,点击进入出口退税申报页面。
上传申报数据:在出口退税申报页面中,选择“进料加工手册核销申报”功能,点击“上传申报数据”按钮,将之前生成的申报电子数据文件选择并上传至电子税务局系统。上传过程中等待系统提示上传成功信息,若上传失败,根据系统提示的错误信息进行排查和修正,重新上传。
提交申报:数据上传成功后,核对申报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按钮,将进料加工手册核销申报信息提交至税务机关审核系统。提交后系统会生成申报受理回执,企业可打印或保存该回执作为申报受理的依据。
(三)税务机关审核与反馈
审核流程:税务机关在收到企业的进料加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