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测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公司可以解散的原因不包括以下哪项?
A.经营期限届满
B.股东会决议解散
C.董事会决议解散
D.法院判决解散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公司解散的原因。A选项经营期限届满,是公司解散的常见原因之一。当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到期,且没有进行续期等相关操作时,公司可以依照规定进行解散。B选项股东会决议解散,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代表着公司股东的意志。股东会有权就公司的重大事项包括解散事宜作出决议,所以股东会决议解散是公司合法的解散途径。C选项董事会主要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等事务,它并不具有决定公司解散的权力,公司解散需要更高层级的决策机制,通常是股东会等权力机构来决定,所以董事会决议解散不属于公司可以解散的原因。D选项法院判决解散,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因此法院判决解散也是公司解散的一种情形。综上,答案选C。
2、公司不得因何原因拒绝为其他股东提供查阅公司财务信息?
A.公司秘密
B.股东没有合法请求
C.可能影响公司经营
D.股东有不正当目的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公司拒绝为其他股东提供查阅公司财务信息的合理原因相关知识点。A选项,虽然公司秘密是公司需要保护的重要内容,但这并非公司拒绝为其他股东提供查阅公司财务信息的正当理由。股东有权在合理范围内了解公司财务信息以保障自身权益,不能仅以公司秘密为由一概拒绝。B选项,题干强调的是公司不得拒绝的原因,而“股东没有合法请求”是公司可以拒绝的情况,与题目要求不符。若股东没有合法请求,公司自然有理由不提供查阅服务。C选项,“可能影响公司经营”这一理由较为模糊且缺乏明确界定。股东查阅公司财务信息是其法定权利,不能轻易以可能影响公司经营这种不确定的因素来拒绝股东的查阅请求。D选项,依据相关规定,公司在股东有不正当目的时可以拒绝为其提供查阅公司财务信息。而本题问的是公司不得拒绝的原因,所以股东有不正当目的不是公司不得拒绝提供查阅的原因,该项符合题意。综上,答案选D。
3、股东会决议是否可以决定公司的合并、分立?
A.可以
B.不可以
C.由董事会决定
【答案】:A
【解析】股东会决议可以决定公司的合并、分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有权对公司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公司的合并、分立属于公司重大事项范畴,应由股东会决议决定。因此本题正确答案选A。
4、股东要求查阅公司财务账簿时,公司可以拒绝提供查阅的情形是?
A.股东没有书面请求
B.公司财务信息已公开
C.股东有不正当目的
D.股东持股比例较低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公司拒绝股东查阅财务账簿的情形。A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时,应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股东没有书面请求,公司就必然可以拒绝查阅。因为在实际情况中,即使没有书面请求,公司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与股东沟通,要求其补充书面请求等,所以不能仅以此作为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情形,A项错误。B选项,公司财务信息公开并不影响股东基于自身权益对公司财务账簿的查阅权。财务信息公开是面向社会公众的一种信息披露,但股东查阅财务账簿是其作为公司权益所有者的一项重要权利,目的在于更深入了解公司实际财务状况,所以公司不能以财务信息已公开为由拒绝股东查阅,B项错误。C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所以股东有不正当目的时,公司可以拒绝提供查阅,C项正确。D选项,股东持股比例与股东查阅公司财务账簿的权利并无关联。无论股东持股比例高低,只要其是公司合法股东,在符合法定条件下都有权查阅公司财务账簿,公司不能以股东持股比例较低为由拒绝,D项错误。综上,答案选C。
5、对于已经退休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在退休前或后违法应如何处理?
A.作出处分决定
B.不再作出处分决定,但可以调查
C.直接开除
D.无需处理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对已退休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在退休前或后违法处理方式的知识。A选项“作出处分决定”不符合相关规定。对于已退休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由于其已退休并脱离岗位,再作出处分决定不太符合实际情况,所以A选项错误。B选项“不再作出处分决定,但可以调查”是正确的。虽然退休人员已离开工作岗位,但对于其在退休前或退休后违法的行为,依然可以进行调查以查明事实真相,只是不再作出处分决定,故B选项正确。C选项“直接开除”,开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