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压栈桥、台车定作合同
编号:
定作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编号: )内容约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作物名称、数量、价款、交货的期限等
定作物的名称
规格型
号
计量单
位
数量
不含增值税单价
(元)
不含增值税总额
(元)
含税
单价
吨
合计
增值税
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额 元。
含增值税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
元
。
本合同暂定总价(含增值税)元(大写:人民币)。其中,不含税价款为元
(大写:),增值税税率为%,增值税元(大写:)。
交货期限:确定中标人并签订书面合同后,模板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滞后一天按3000元由甲方在结算款中进行扣除。液压栈桥、台车单价含技术指导费。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工地内。
本合同价款是指钢模板送达交货地点的综合价,其中已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运杂费、包装、安装、调试、检测、探伤、现场的试拼、试压等所有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
第二条定作物的质量
钢模板中钢结构设计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017《钢结构设计规范》,技术要求附表,并且满足《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甲方业主及甲方实际要求。
第三条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乙方将定作物交付甲方后,甲方根据乙方的合同义务履行情况全部或部分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四条原材料的提供
原材料由乙方提供。
原材料的质量要求:使用钢材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的规定。
原材料的检验:甲方根据需要抽检。
第五条设计图纸的提供与知识产权
甲方应当在业主图纸到位后3日内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乙 方,双方办理图纸的交接签认手续。
甲方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乙方后3日内, 乙方应当进行检查复核。乙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书面回复。
乙方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3日内予以答复。
保密要求:甲 方要求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第六条转委托及权利争议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的任何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如确需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乙方承诺:甲方使用的*********不涉及与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利争议,否则,引发的与第三人的争议由乙方负责处理,产生的任何风险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的此项义务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对乙方有约束力。
第七条定作物的包装、运输要求
定作物的包装:所有定做的钢模板外表必须喷涂防锈漆,没有特殊要求的不需要包装。
定作物的运输:由乙方负责汽运至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在运输中的一切风险均有乙方承担。
第八条定作物的交付和验收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到乙方作业地点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意见、方案等,特别是对重点工序和重点工艺以及乙方提供的材料进行检查,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中要求的日期内完成钢模板的交付工作。
乙方应当在钢模板加工完成后的5日内按照甲方要求于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施工现场内,双方在甲方施工现场进行调试、检测,双方形成书面的记录。
乙方交货时必须向甲方提供使用钢材材质书、合格证、钢模板装配图、简算资料、使用说明书以及其它有效凭证等,钢模板外侧必须按照装配图进行编号。
乙方交货时,应免费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拼装指导及操作培训,应达到以下效果:
①现场操作人员熟悉操作流程,②现场人员熟悉应注意事项,并留书面资料。
甲方负责钢模板在运至甲方施工现场后的卸货工作。
甲方的验收合格不免除乙方按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保修或其他责任。
第九条结算与支付
栈桥进场按套进行验收;台车进场后,台架由甲乙双方共同过磅验收,按吨计量,过磅数量原则上不得超出设计重量的±3%;低于设计重量3%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但经现场验收受力检算后确认对性能、质量无影响后按实际重量进行结算;高于设计重量3%时,按照设计重量的103%结算;信息化系统按套验收。交付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及时同甲方办理最终结算手续,双方确定合同结算总额。
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
当期结算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7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
双方办理完最终结算手续,且乙方已向甲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