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供深食品 茎类蔬菜及编制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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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0 页
更新时间:2025-05-16
总字数:约9.35千字
文档摘要

ICS67.080.20

B31

团体标准

T/SZSXXXX—2020

供深食品茎类蔬菜

Shenzhenqualityfood—Stalkandstemvegetable

(征求意见稿)

2020-XX-XX发布2020-XX-XX实施

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发布

T/SZSXXXX-202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了T/SZS2111―2019《供深食品茎用莴苣》、T/SZS2139―2019《供深食品芦笋》

中的安全要求。

本文件由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为首次制定。

I

T/SZSXXXX-2020

供深食品茎类蔬菜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供深食品茎类蔬菜的术语和定义、安全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芦笋、朝鲜蓟、大黄、茎用莴苣等茎类蔬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T5009.145植物性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

GB/T20769水果和蔬菜中45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23200.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果和蔬菜中50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

-质谱法

GB23200.1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

谱-质谱联用法

NY/T761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安全要求

4.1污染物限量

茎类蔬菜的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同时符合表1的要求。

表1污染物限量

限量值

物质名称来源备注

mg/kg

锑(Antimony)1香港规例第132V章适用于茎类蔬菜

注:“香港规例第132V章”指中国香港《食物掺杂(金属杂质含量)规例》(第132V章)。

4.2农药残留限量

1

T/SZSXXXX-2020

茎类蔬菜的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同时符合表2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