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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安徽芜湖市南陵县消防救援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人模拟试卷及答案详解1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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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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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2025安徽芜湖市南陵县消防救援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人模拟试卷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决策咨询系统中,参与最多、同时也是行政决策中心环节的是()。

A.目标确立

B.方案设计

C.后果预测

D.方案抉择

【答案】:B

【解析】方案设计指的是在明确决策目标的基础之上,通过开展调查研究,运用恰当的技术与方法,来设计或规划出各种实现决策目标的行政备选方案的行为或过程。方案设计是行政决策的核心环节,也是决策咨询系统参与最多的一个环节。

2、()是指机关领导者或部门负责人对公文进行认真阅读、分析之后提出处置意见。

A.注办

B.承办

C.分办

D.批办

【答案】:D

【解析】注办是由承办人在公文尾角或文书处理单上简要注记公文的处理情况,以备日后查考,并非对公文阅读分析后提出处置意见;承办是指有关工作人员按批办意见具体处置公文所针对的事务和问题;分办是根据公文的性质、重要程度、涉密等级、办理时限,所涉及的职权范围以及机关内各部门的责任分工,有关程序规定等,将收文分送给有关部门或人员阅知办理的活动;批办是指机关领导者或部门负责人对公文进行认真阅读分析之后,提出处置意见。所以正确答案是指机关领导者或部门负责人对公文进行认真阅读分析之后提出处置意见的是批办。

3、在我国,人民法院依法行使()。

A.立法权

B.司法权

C.审判权

D.维法权

【答案】:C

【解析】这道题考查人民法院的职权。在我国,立法权由立法机关行使,我国的立法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以行使立法权并非人民法院的职能。司法权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涵盖了审判权、检察权等多项权力,并非由人民法院单独行使。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其依法行使的是审判权,通过对各类案件的审理和判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秩序。“维法权”并非规范的法律术语,也不是人民法院的法定职权。综上,正确答案是审判权。

4、《权利法案》确立了议会至上原则,限制了王权,标志着英国资产阶级专政()的建立。

A.君主立宪制

B.民主共和制

C.单一制

D.总统制

【答案】:A

【解析】《权利法案》具有重要历史意义,它的颁布确立了议会权力高于王权的原则,为限制王权提供了法律保障。君主立宪制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过立宪,树立人民主权、限制君主权力、实现事务上的共和主义理想但不采用共和政体。英国在《权利法案》颁布后,形成了国王统而不治,议会掌握国家最高权力的政治体制,这正是典型的君主立宪制特征。民主共和制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政权组织形式,与英国保留君主的政治体制不符。单一制是一种国家结构形式,强调中央政府拥有最高权力,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行使职权,它并非政权组织形式,不能用来描述英国资产阶级专政的建立模式。总统制是指由选民分别选举行政和立法机关,由总统担任国家元首,同时担任政府首脑的制度,英国没有总统这一职务,也不存在总统制的政权组织形式。所以《权利法案》标志着英国资产阶级专政的君主立宪制的建立。

5、赵某被法院宣告死亡,实际上他并未死亡,只是在外地躲债。某日赵某被李某欺骗,将自己的摩托车低价卖给王某的妻子韩某,而韩某对此并不知情。关于该合同的效力,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无效

B.可撤销

C.效力待定

D.有效

【答案】:B

【解析】本题可根据合同效力的相关法律规定,结合题目所给情形进行分析。在本题中,赵某被法院宣告死亡但实际未死亡,其在外地躲债期间被李某欺骗,将自己的摩托车低价卖给韩某,而韩某对此事并不知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题中赵某是受李某欺骗而低价出售摩托车,赵某属于受欺诈方,所以该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本题情形并不符合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本题也不属于这种情况;而有效合同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本题赵某是在受欺诈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所以不属于有效合同。综上,该合同的效力是可撤销。

6、“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中“故人”指()。

A.孟浩然

B.王维

C.杜甫

D.李白

【答案】:A

【解析】该题考查对古诗中特定词语所指人物的理解。“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出自李白的《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此诗是李白为好友孟浩然送别而作,所以诗中的“故人”指的是孟浩然。王维、杜甫均与该诗句情境无关,这首诗是李白为送别他人所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