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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预防接种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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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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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预防接种安全管理制度

一、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资质。

二、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必须遵守医德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

三、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并严格掌握禁忌症。

四、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在接种操作前应查验核对接种对象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种类无误后予以接种,并做好接种记录。

五、预防接种服务人员所使用的疫苗必须是从合法的疫苗生产经营企业采购,并按规定温度运输、贮藏的疫苗。

六、接种前应严格核对接种疫苗的品种,检查疫苗外观质量。凡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有摇不散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的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七、按照免疫程序和疫苗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接种剂量、方法和部位接种疫苗。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留在接种现场观察30分钟。

八、疫苗接种统一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安全盒,并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不得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及小包装破损的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或自毁型注射器)使用后,集中交由指定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回收,并及时做好回收处理记录,不得随意处置,更不得对外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