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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DB13(J)_T8547-2023__历史文化街区与历史建筑评定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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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48 页
更新时间:2025-05-16
总字数:约4.45万字
文档摘要

1总则

1.0.1为规范河北省历史文化街区与历史建筑评定工作,加强历史

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和管理,继承和弘扬我省传统文化,延续

城镇历史文脉,结合实际,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范围内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评定

工作。

1.0.3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评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

符合国家和河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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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术语

2.0.1历史文化街区historicconservationarea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

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历史建筑集中成片、

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历史地段。

2.0.2历史建筑historicbuilding

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

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

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

2.0.3历史街巷historicstreetandlane

具有一定年代,保留传统空间及风貌,承担生活、交往等公共

使用功能的街巷,包括小街道、胡同等。

2.0.4文物古迹historicmonumentsandsites

人类在历史上创造的具有价值的不可移动的实物遗存,包括地

面、地下与水下的古遗址、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石刻、近现

代史迹及纪念建筑等。

2.0.5文物保护单位officiallyprotectedmonumentsandsites

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应予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

2.0.6核心保护范围coreconservationzone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内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较为完整、

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集中成片的地区。

2.0.7历史环境要素historicalenvironmentelement

反映历史风貌的古井、围墙、石阶、铺地、驳岸、古树名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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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历史文化街区评定

3.1一般规定

3.1.1历史文化街区评定结论应为予以划定或不予划定。

3.1.2历史文化街区评定指标体系包含基本指标和评价指标,评价

指标包含现状保护情况、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各指标项与评定项

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表3.1.2历史文化街区评定体系表

指标项评定项

核心保护范围规模

基本指标(

A)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总

用地面积占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现状保护

实施保护措施

情况

与重要历史事件关联

与重要历史人物关联

与地区发展进程关联

长度50m以上历史街巷数量

评价指标(B)

历史价值文物保护单位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