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空域划设方法指南》团体标准
编制说明
一、背景、目的意义和作用
低空空域是低空经济发展的关键资源,是低空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国发
〔2010〕25号)规定“各类低空空域垂直范围原则为真高1000米以
下”。2023年,我国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空域管理条例(征求
意见稿)》及其配套文件《国家空域基础分类办法》,首次将低空空
域划分为G、W类非管制空域,为低空空域充分使用释放空间,助力
低空空域的发展。当前,日渐旺盛的低空飞行需求与紧张的低空空域
资源之间的矛盾将日益突出。为落实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
加快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4〕28
号)文件精神,满足江苏低空经济发展需求,迫切需要开展《低空空
域划设方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编制工作,为全省低空空域
和航线划设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撑。
2、编制目的意义和作用
(1)优化资源配置
《指南》系统整合国家和行业空域管理的相关规范标准,结合省
内实际可使用空域以及航线使用需求,提出了划设方法和建议,便于
空域用户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2)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
通过编制本指南,明确可用于低空经济活动的空域和航线,为低
空物流、低空旅游及城市空中交通(UAM)等产业提供发展空间,吸
引更多的企业和资本进入低空经济领域,推动产业的规模化和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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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
(3)保障飞行安全
制定详细的空域和航线划设方法,为低空飞行提供明确的指引,
减少飞行冲突和事故的发生概率。同时,指南规定低空航线设施配置
要求,确保低空飞行活动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4)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指南通过航线分级适配各地资源禀赋与发展定位,构建功能互补、
互联互通的低空运行网络,强化区域间要素流动与产业协作,形成“以
空域促产业、以产业带区域”的良性发展格局,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协
调共进。
二、编制过程
本标准编制工作到目前为止,主要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成立起草小组(立项前准备)
在南京成立了团体标准《低空空域划设方法指南》编制组,由中
电莱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为主编单位,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
作为参编单位。编制组制定了编制原则、章节结构和编制计划,进行
了编制分工。
第二阶段:前期调研
2024年12月,编制组对江苏省空域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并与
东部战区空军、江苏省交通厅、民航江苏空管分局、设计单位等展开
了交流研讨。
第三阶段:标准的起草
1、2024年11月~12月,编制组通过线下会议和视频讨论方式,
拟定《低空空域划设方法指南》编制工作大纲,明确了项目背景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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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阶段安排、实施方案、时间计划以及标准文本的框架。
2、2024年12月~2025年2月,编制组通过线下会议和视频讨论
方式,对初稿进行了逐条讨论,对指南文本内容及语句进一步调整,
完成《低空空域划设方法指南》初稿。
3、2025年3月9日,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民航标准分委在
南京市组织召开了《低空空域划设方法指南》立项评审会。会议认为
规范对低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根据专家意见进一
步完善文本。
4、2025年4月19日,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民航标准分委
在南京市组织召开了《低空空域划设方法指南》中期成果评审会。专
家组对指南文本进行了逐条审查,建议进一步明确航线分级要求、完
善航线设施设备配置要求等。
三、与现有相关标准的关系
1、与国家标准协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
行条例》《国家空域基础分类方法》等文件从宏观层面规定了我国空
域分类、飞行活动的基本准则、飞行的基本要求、空域管理原则等。
指南在其框架内,针对省内具体情况,提出可使用低空空域的划设方
法,对航线的划设方法等进行更具体的规定,补充了在省内区域低空
空域管理和飞行活动的细节内容。
2、与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