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中医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协议
甲方:
乙方:上海市煜清市政工程有限企业
协议编号:
依据《中国协议法》和国家相关建设、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在公平、公正标准下,经双方协商,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污水种类:医院污水等
1.4处理水量:1000吨/天(甲方提供数据)
1.5质量等级:
污水进水水质:CODcr≤300mg/L;BOD5≤100mg/L;pH=6.0~9.0;
NH3-N≤40mg/L;SS≤120mg/L大肠杆菌:。
出水水质:污水处理后水质指标达成中国医院污水治理《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中表2预处理排放标准相关要求,出水水质标准详见附表2。
1.6工程范围:
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包含医院污水处理消毒工程范围、内容以下:
污水处理站范围从污水在站区消毒系统进口开始,至污水处理站消毒系统排放口止;
包含原有调整池、管沟及管线不在服务范围;
包含工艺设备采购、加工制作、工艺设备安装、以及污水处理站运行调试、质保服务及甲方操作人员培训。
2、工程施工法规和依据
2.1国家、上海市相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
3、工期要求
3.1双方约定工程工期为20天,本工程工期自甲乙双方签署协议即日起至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止(水质监测甲方负责)。
3.2施工条件成熟后,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将在5天内进场开工。
3.3乙方应确保按进度计划实施并负担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违约责任。
3.4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对应顺延:
3.4.1按施工准备要求,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通畅,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3.4.2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3.4.3非乙方原因签证不立刻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3.4.4未按协议要求拨付预付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3.4.5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4.6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延误工期;
3.4.7双方约定同意工期延误其她情况。
3.5乙方工程延误情况发生7日内,就延误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汇报,甲方在收到汇报7日内给予确定,逾期不予确定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3.6任何一方不能按协议履约,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造成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4、协议价款及支付措施
4.1本工程协议总价为人民币元(¥万)。本协议是固定价协议,在整个施工期间总价不作调整。
4.2支付措施:
4.2.1协议签署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协议总价50%;
4.2.2设备进场并经甲方验收经过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协议总价30%;
4.2.3工程完工、调试完成并经甲方验收经过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协议总价15%;
4.2.4剩下协议总价5%作为本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一年,期满后,甲方付清全部协议款。
4.2.5工程总价付款方法:现金或汇票。
4.2.6本协议推行过程中发生银行费用,在甲方银行发生费用由甲方负担,在乙方银行发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4.2.7甲方不按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造成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负担违约责任。
5、甲方职责
5.1甲方应在开工三天前向乙方提供对应原有系统污水平面图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确保数据真实正确。
5.2甲方在开工三天前将施工所需水、电路接至双方约定地点(乙方不负担水电费用),同时做好“三通一平”工作。
5.3甲方派驻工地代表,明确人员组成,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及其它事宜。
5.4工程进入调试期,甲方应安排受训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1~2名,参与工程调试和试运行工作。
5.5工程调试结束后,甲方接到乙方验收通知七日内,由甲方向相关部门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5.6保护乙方知识产权和设计版权,不向第三方泄露珠处理技术秘密。
5.7按协议条款要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6、乙方职责
6.1工程开工前,乙方应熟悉施工现场环境并做好其她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6.2工程开工前,乙方应认真做好设计图纸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查对工作,编制实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