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专题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公司章程的修改由谁决定?
A.法定代表人
B.公司董事会
C.股东会
D.监事会
【答案】:C
【解析】公司章程的修改由股东会决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有权对公司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修改公司章程属于公司重大事项,需由股东会决定。A选项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在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代表公司进行活动,并无权决定公司章程的修改;B选项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对公司章程修改无决定权;D选项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主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不负责决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所以本题正确答案是C。
2、公司的债权人在公司解散时应当如何主张其债权?
A.向清算组申报
B.向董事会提交申请
C.向股东会请求赔偿
D.直接与公司协商
【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公司债权人在公司解散时主张债权的方式。当公司解散时,会依法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以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等事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清算程序,债权人应当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以便清算组对公司的债务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处理,故A符合规定。B项,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主要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等事务,并非是债权人在公司解散时主张债权的对象,所以该项错误。C项,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主要行使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等,其职能并不包括直接处理债权人债权申报事宜,因此该项错误。D项,公司解散进入清算程序后,直接与公司进行协商这种方式缺乏规范的程序和保障,不能有效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不符合公司清算的法定程序,所以该项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是A。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规定,任免机关在处分工作中不得采取以下哪种手段?
A.威胁和引诱
B.调查取证
C.集体讨论决定
D.合理采纳申辩
【答案】:A
【解析】这道题考查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中任免机关处分工作手段的了解。A选项,威胁和引诱是不正当的手段,在处分工作中,应该遵循合法、公正、客观的原则进行调查和处理,采用威胁和引诱的方式可能会导致获取的信息不真实,影响处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因此任免机关在处分工作中不得采取这种手段。B选项,调查取证是处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通过合法的调查取证,能够全面、准确地了解事实真相,为作出正确的处分决定提供依据,是必要且合理的工作手段。C选项,集体讨论决定体现了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在处分工作中,经过集体讨论可以综合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避免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使处分决定更加合理、公正。D选项,合理采纳申辩是保障被处分人员合法权益的表现,被处分人员有权进行申辩,任免机关合理采纳其申辩,有助于查明事实,防止错误处分,保证处分工作的质量。综上,答案选A。
4、如果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反规定参与民间借贷,该如何处分?
A.警告或记过
B.记大过或撤职
C.开除
D.以上均有可能
【答案】:D
【解析】对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反规定参与民间借贷的处分情况,不同的违规情节和后果对应不同的处分等级。A选项的警告或记过一般适用于情节相对较轻的违规行为,这种情况下违规行为尚未造成较为严重的影响,但仍需对涉事人员进行一定程度的警示和教育。B选项的记大过或撤职适用于违规情节较为严重,对企业正常运营、国有资产安全等方面产生了一定不良影响的情况,记大过会在个人档案中有较为严重的记录,撤职则意味着职务的撤销。C选项的开除是最严厉的处分方式,当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反规定参与民间借贷的行为极其严重,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严重损害国有企业形象等情况时,会采取开除的处分措施。所以,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反规定参与民间借贷,根据情节轻重不同,以上三种处分情况均有可能,答案选D。
5、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向股东会提交什么?
A.清算报告
B.公司章程
C.公司财务状况
D.公司资产清单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向股东会提交的内容。A选项正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所以清算组应当向股东会提交清算报告。B选项错误。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时就已经制定好的公司基本准则,并非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向股东会提交的内容。C选项错误。公司财务状况是清算报告中的一部分内容,但单独的公司财务状况不能完整地体现清算工作的成果和结论,不是清算结束后向股东会提交的文件。D选项错误。公司资产清单同样是清算报告里的部分内容,不能替代清算报告向股东会提交。综上,答案选A。
6、给予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开除处分后,企业应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