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测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公司合并的程序需要经过什么决议?
A.股东会决议
B.董事会决议
C.高管决议
D.员工会议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公司合并程序需经过的决议类型。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在公司的治理结构中,不同主体有着不同的职责和权限。A项股东会决议: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对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决策权。公司合并属于公司的重大战略决策,会对公司的组织架构、股权结构、经营方向等产生重大影响,因此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该项正确。B项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主要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执行等事务,其权力范围相对小于股东会,公司合并这种重大事项一般不由董事会单独决定,该项错误。C项高管决议:高管主要负责公司的具体业务运营和管理工作,他们的职责更多地是在日常运营层面,对于公司合并这样的重大决策没有最终决定权,该项错误。D项员工会议:员工会议通常用于传达公司信息、沟通工作进展、收集员工意见等,员工主要是公司事务的执行者,并不具备对公司合并这类重大决策的决定权,该项错误。综上,答案选A。
2、公司的组织机构中,不得由以下哪类人员兼任监事?
A.董事
B.高级管理人员
C.股东
D.员工
【答案】:B
【解析】该题正确答案选B。在公司的组织机构中,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这是基于公司治理的内在要求和权力制衡的原则。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执行,而监事的职责是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以确保公司运营合法合规、维护股东利益。如果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监事,那么就会出现自己监督自己的情况,无法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会使监督职能形同虚设,不能达到监督的目的。董事虽然也参与公司决策,但公司法规定董事也不能兼任监事,不过本题重点考查对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兼任监事的理解。股东和员工可以分别从所有者和劳动者的角度参与公司事务,他们兼任监事可以从不同层面提供监督视角,有助于完善公司的监督体系。
3、股东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A.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
B.企业管理权
C.组织监督权
D.债权
【答案】:A
【解析】股东作为公司的重要利益相关者,拥有一系列法定的基本权利,这些权利对于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至关重要。A选项正确。资产收益权是股东基于对公司的投资而享有的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比如获得股息和红利等。参与重大决策权则赋予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表决的权力,像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决策,股东能够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选择管理者权使股东可以选举和更换公司的董事、监事等,从而间接影响公司的管理和运营。B选项错误。企业管理权是公司管理层的职责范畴,股东并不直接行使企业的日常管理权力。股东虽然对公司有一定的影响力,但主要是通过行使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等方式来间接影响公司管理,而不是直接参与具体的企业管理工作。C选项错误。组织监督权并非股东的基本权利内容。股东对公司的监督主要是通过行使知情权、查阅公司相关文件等方式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以保障自身权益,但并没有所谓的“组织监督权”这一特定的基本权利。D选项错误。债权是债权人基于借贷等关系而享有的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的权利,与股东基于对公司的投资所享有的权利是不同的概念。股东的权利主要基于其对公司的股权,而非债权关系。综上,股东享有的基本权利为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答案选A。
4、根据公司法,公司解散后,清算组应当在何时成立?
A.公司决议解散之日起10日内
B.公司决议解散之日起30日内
C.公司决议解散之日起60日内
D.公司决议解散之日起90日内
【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虽然法条规定是十五日内,在本题所给选项中,A选项公司决议解散之日起10日内最符合法律规定尽快成立清算组的要求,因此答案选A。
5、根据2023年修订的公司法,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谁承继?
A.被合并的公司
B.合并后的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
C.原公司的股东
D.原公司的董事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2023年修订的公司法中关于公司合并时债权、债务承继的规定。A选项,被合并的公司在合并过程中会丧失独立的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