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民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书6篇
篇1
委托单位(甲方):XX市人民政府
受托单位(乙方):XX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公共民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XX市公共民生建设工程
二、委托内容:工程造价咨询
三、咨询方式:全程跟踪咨询
四、合同金额:根据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内容,甲方支付乙方相应的咨询费用。具体费用标准按照乙方提供的报价表执行。
五、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六、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全面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预算、结算、审计等。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需的必要资料,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对乙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应及时回复和解答。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进行违法或违规的活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
2.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咨询费用。
乙方应提供专业化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确保服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乙方应对甲方的资料保密,不得泄露或滥用甲方的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时支付咨询费用或未提供必要资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如未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或存在违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2.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XX市人民政府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盖章):XX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篇2
甲方:XXXXXX公司
乙方:XXXXXX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公共民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中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依据和目的
本合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旨在确保公共民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服务内容和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内容和范围:
1.工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资估算、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结算审核等。
2.工程招标代理:协助甲方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及招标过程的管理。
3.工程施工阶段造价控制:提供过程造价咨询,确保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4.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对甲方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核,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提供完整的工程项目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咨询费用。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
2.乙方权利和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优质的服务。
-对提供的咨询服务承担责任,确保咨询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及时向甲方反馈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四、合同期限和费用
1.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
2.费用:乙方按照咨询服务的实际工作量向甲方收取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另行协商确定。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咨询费用。
五、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
1.违约责任: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如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纠纷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XXX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XXXXXX(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