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采区运输上山一部皮带跑偏保护不起作用的处理通报
2025年3月20日至26日,执法三处在我矿进行执法检查时,查出:“46采区运输上山第一部皮带机机头处外侧的跑偏保护装置距托辊端部边缘50mm,当输送带超出托辊端部边缘20mm时,跑偏保护装置不能中止带式输送机的运行”。经机运科组织,三三队参加对该事件进行了追查,现将追查结果通报如下:
现场概况:
46采区运输上山一部皮带型号DSJ/80/40,长度350米,担负46采区运输上山掘进工作面出矸。安装有防打滑、跑偏、堆煤、撕裂、温度等保护以及烟雾监测装置和自动洒水装置。
二、事情经过:
3月17日三三队机电班长苏天信在对保护进行试验时,发现跑偏保护动作不灵敏。18日由维修工张艮中将不灵敏的跑偏保护更换下来,由于不熟悉保护安装的标准,新更换的跑偏保护装置距托辊端部边缘50mm。在日常巡检过程中也没有及时发现该处隐患,直至被执法三处查出。
三、原因分析:
1、三三队未按照《鹤煤公司煤矿带式输送机管理办法》第15条第2款要求:“防跑偏保护传感器应用专用托架固定在带式输送机机架或机身架上,动作杆应与边托辊轴线和输送带边垂直,距离边托辊外端面不大于20mm,并固定牢固”。是导致事情发生直接原因;
2、三三队安全确认执行流于形式,日常巡检不到位,对于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发现并整改,是导致事情发生的主要原因。
四、责任划分与处理意见:
按照《河南能源鹤煤公司生产安全环保隐患与事故责任追究规定》第七十二条第十四款,对三三队进行处罚。
1、高健志,三三队队长,区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有安全管理不到位责任,扣减薪酬200元;
2、许保庆,三三队支书,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负有安全教育不到位责任,扣减薪酬200元;
3、胡矿平,三三队副队长,分管机电工作,负有机电管理不到位责任,扣减薪酬300元;
4、张艮中,三三队机电维修工,设备保护安装标准不熟悉,未按照标准安装保护装置,扣减薪酬200元。
五、防范措施:
1、三三队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按照标准安装各项保护装置,确保设备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2、三三队加强安全确认的贯彻执行,运行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巡检,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隐患并进行整改。
3、矿属各单位立即开展“举一反三”,严格管控干部职工履职情况,加强干部职工安全教育,提高干部职工业务素质,确保设备设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