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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4.10重大隐患排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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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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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隐患排查报告

安检科:

2025年3月下旬,调度室按照国务院令第774号《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文件内容规定要求,对调度和应急管理专业进行了重大隐患排查。

1.煤矿未制定或者未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或者采掘作业地点单班作业人数超过国家有关限员规定20%以上的。

2.有突(透、溃)水征兆未撤出井下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人员的。

3.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期间未实施停产撤人的。

4.图纸作假、隐瞒采掘工作面,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下井人数,或者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管理制度时伪造记录,弄虚作假的。

5.矿井未安装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以及对系统数据进行修改、删除及屏蔽,或者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存在第七条第二项情形的。

6.掘进工作面后部巷道或者独头巷道维修(着火点、高温点处理)时,维修(处理)点以里继续掘进或者有人员进入,或者采掘工作面未按照国家规定安设压风、供水、通信线路及装置的。

调度室针对以上6条进行了排查,经排查存在1条重大隐患。

1.矿精准定位系统于2025年3月底开始投入运行,目前矿井精准定位存在未能做到全井下覆盖,违反《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八条第六款之规定。

目前现状:由于矿井精准定位项目基站和读卡器数量不足,导致无法覆盖井下回风巷限制区域。

采取措施:已审批上报精准定位设备配件报告,联系机运科催供应公司抓紧招标发货。

下一步计划:积极督促机运科与鹤煤供应公司沟通,组织招标。根据实际到货情况,到货后立即安装,排除隐患。

三矿调度室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