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测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根据《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违反规定私设薪酬、奖励、津贴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A.记过或者记大过
B.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C.予以开除
D.以上都有可能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中对违反规定私设薪酬、奖励、津贴行为的处理规定。在实际的管理规定中,对于违反规定私设薪酬、奖励、津贴的行为,其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影响程度各不相同。若情节较轻,可能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的处分;若情节较为严重,使企业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等情况,可能会予以降级或者撤职;而当情节十分恶劣,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等时,则可能会予以开除。所以,违反规定私设薪酬、奖励、津贴的行为,以上记过或者记大过、予以降级或者撤职、予以开除这几种处理结果都有可能出现。因此正确答案选D。
2、公司的组织机构中,不得由以下哪类人员兼任监事?
A.董事
B.高级管理人员
C.股东
D.员工
【答案】:B
【解析】该题正确答案选B。在公司的组织机构中,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这是基于公司治理的内在要求和权力制衡的原则。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执行,而监事的职责是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以确保公司运营合法合规、维护股东利益。如果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监事,那么就会出现自己监督自己的情况,无法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会使监督职能形同虚设,不能达到监督的目的。董事虽然也参与公司决策,但公司法规定董事也不能兼任监事,不过本题重点考查对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兼任监事的理解。股东和员工可以分别从所有者和劳动者的角度参与公司事务,他们兼任监事可以从不同层面提供监督视角,有助于完善公司的监督体系。
3、公司可以设立什么分支机构?
A.子公司和分公司
B.股东会和监事会
C.委员会和分支
D.分会和办事处
【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公司可以设立的分支机构类型。A选项: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公司可以依法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股东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权力机构,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以及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组成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法定必设和常设机构。它们是公司的内部治理机构,并非分支机构,所以B选项错误。C选项:“委员会”并不是公司普遍设立的具有特定法律意义的分支机构类型,“分支”表述过于宽泛不具体,不是公司设立的规范分支机构形式,所以C选项错误。D选项:“分会”一般常用于社团组织中,“办事处”通常是办理某种业务或提供服务的地方,在公司的法律范畴内,它们不是标准的公司分支机构类型,所以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
4、公司可以设立什么机构以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
A.股东会
B.监事会
C.董事会
D.财务部门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的相关知识。A项,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它主要行使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等职权,并不直接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故A项不符合题意。B项,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其主要职责就是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等,所以公司可以设立监事会以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故B项正确。C项,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主要是执行公司事务,而非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故C项不符合题意。D项,财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如编制财务报表、进行成本核算、资金管理等,不承担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职责,故D项不符合题意。综上,本题正确答案选B。
5、董事任期届满但未及时改选时,董事会应如何处理?
A.原董事继续履行职务,直至改选完成
B.原董事自动丧失职权
C.新董事自行就任
D.董事会会议不得继续进行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董事任期届满但未及时改选时董事会的处理方式。A选项正确。依据相关规定,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所以原董事应继续履行职务,直至改选完成。B选项错误。原董事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并不会自动丧失职权,而是要继续履行职务,该项不符合规定。C选项错误。新董事需要经过合法的选举等程序才能就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