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试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公司监事会应由哪些人员组成?
A.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
B.高管人员
C.董事会成员
D.行政人员
【答案】:A
【解析】公司监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中重要的监督机构,其人员组成有着明确规定。本题考查对公司监事会人员构成的理解。A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股东代表代表股东利益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监督,职工代表则反映职工诉求并监督公司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等情况,所以该项正确。B项:高管人员主要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若其同时在监事会任职,就无法做到有效的监督,容易出现自己监督自己的情况,不符合监事会监督的独立性原则,故该项错误。C项: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等工作。若董事会成员同时兼任监事会人员,会使监督机制失效,无法对董事会自身的决策和行为进行有效监督,所以该项错误。D项:行政人员主要从事公司行政管理事务,其职能与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不同,不能作为监事会人员的组成部分,因此该项错误。综上,正确答案是A。
2、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以何承担责任?
A.股东全额出资
B.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C.股东实际出资额
D.公司全部资产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责任承担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股东承担责任的界限是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而非其他。A选项“股东全额出资”表述不准确,并没有明确指出这与承担公司债务责任的具体关系,股东承担责任是基于认缴的额度而非全额出资这一笼统概念,所以A选项错误。C选项“股东实际出资额”,在公司运营中,股东承担责任的依据是认缴的出资额,而不是实际出资额,即使实际出资额与认缴出资额不一致,股东仍要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所以C选项错误。D选项“公司全部资产”,公司全部资产是用于偿还公司债务的整体资金来源,但这并非是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方式,本题问的是股东的责任承担,所以D选项错误。B选项“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符合法律规定,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所以B选项正确。综上,本题答案选B。
3、公司的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是否影响其债权的清偿?
A.不影响
B.影响
C.部分影响
D.由法院决定
【答案】:A
【解析】公司的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不影响其债权的清偿。在公司清算等相关程序中,虽然规定债权人应在一定期限内申报债权,但未及时申报债权并不导致其债权消灭。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在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若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不能全额清偿,债权人还可以主张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予以清偿。因此,即便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其债权仍可得到合理清偿,答案选A。
4、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有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应受到什么处分?
A.警告
B.记过
C.开除
D.视情节从轻或从重处理
【答案】:D
【解析】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其情节严重程度不同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与后果,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给予固定的警告、记过或开除处分。A选项警告和B选项记过通常适用于情节相对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但诬告陷害他人情节可轻可重,用这两项作为统一处分不恰当;C选项开除是较为严重的处分,只有在情节极其恶劣、造成重大影响等情况下才适用,并非所有诬告陷害行为都达到开除的程度。而D选项“视情节从轻或从重处理”符合对该类行为进行处分的合理方式,根据具体的情节轻重来确定最终的处分,这样能保证处分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所以应选D。
5、公司发生经营困难无法继续存续时,应如何处理?
A.解散公司并清算
B.修改公司章程
C.召开临时董事会
D.进行债务重组
【答案】:A
【解析】当公司发生经营困难无法继续存续时,应采取的正确处理方式是解散公司并清算。公司经营困难且无法继续存续,意味着公司已不具备继续正常运营的条件,此时解散公司并进行清算可以妥善处理公司的资产、债务等一系列事务,以有序的方式终结公司的法律存在。修改公司章程通常是为了对公司的基本运行规则、内部治理等方面进行调整和完善,并不直接针对公司经营困难无法存续的情况进行处理。召开临时董事会主要是为了讨论和决策公司的一些重要事项,但仅召开临时董事会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公司无法继续存续的问题。进行债务重组一般适用于公司存在债务困境,但仍有一定的经营能力和发展前景,试图通过调整债务结构等方式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而在公司无法继续存续的情况下,债务重组已难以解决根本问题。综上,本题正确答案是A。
6、根据公司法,公司股东会的首次会议应由谁召集和主持?